【三中案】中影市值疑遭嚴重低估 檢搜中投及鑑價公司

出版時間 2017/11/09
北檢再搜中投公司。資料照片
北檢再搜中投公司。資料照片

(更新:案情)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三中交易案,查出當時中央投資公司委託衡平公司鑑估時,衡平以「每股合理價值=1.09倍×72.49元×81%=64.001元/每股」,定調中影每股65元價格,為何是這個基準?是否有賤賣之嫌?為了保全證據,今再率事務官搜索中投及衡平鑑價公司,並以證人身分約談衡平負責人楊忠耕及中投協理曾忠正、黃士庭共5人到案說明,訊後全都請回。

2006年4月27日中投公司將其與華夏投資公司、中廣公司、光華投資公司、建華投資公司、及中央日報社等關係企業持有的82.56%中影公司股權,以每股65元,總共31億4,368萬8,210元價格出售給郭台銘弟弟郭台強之妻羅玉珍與莊婉均。

據了解,對於當時訂出每股65元的價格,曾忠正曾表示,主要是2006年1月中投公司總經理汪海清於工作會議中提到郭台強想要以每股65元收購中影股權,中投當時又面臨到財務調度的壓力,有迫切處分中影股權取得資金的需求。此外,郭是上市公司正崴精密公司的負責人,如果涉及非本業轉投資會對郭造成困擾,因此由郭妻羅玉珍與蔡正元介紹的莊婉均出面簽約。

依照中影委託衡平鑑價公司所製作的「中影公司股權交易價格合理性評估報告書」記載,「每股合理價值=1.09倍×72.49元×81%=64.001元/每股」,其中79.42元為中影公司2005年每股的淨值,1.09倍則是選定與中影一樣有豐厚資產、官股經營與公開發行的台肥、台鹽2家公司作為類比,以這2家公司自2004年至2005年間每股股價除以淨值的比例平均後所得。

至於81%調整數,則是依據「中影公司股權交易價格合理性評估報告書」所使用的「Value-Netex 模型,就中影公司之數量性風險類(如變現、財務槓桿等項目),品質性風險類型(如競爭環境管理能力), 槓桿等項目),做出這個81%作為中影公司合理股價判斷的調整數。

然而魔鬼就是藏在細縫中,北檢依照會計師查核的資料及相關證人的證詞發現,中影公司「94年度財報暨查核告」,是以 「土地公告現值」認列中影公司土地重估增值,且僅就中影名下部分土地計算,未就全部土地重估增值,淨值嚴重被低估。

此外,評估報告中未見81%的調整數字是如何推導出來,僅是一個沒有嚴謹論證的推估,至是比擬台肥及台鹽訂出的1.09倍,北檢也查出台鹽在2005年固定資產比重約51%,明顯低於同年中影的71.95,其依據為何,更是耐人尋味。

為了釐清當初中影交易是否真的有賤賣的問題,北檢在今天持法院核發的2張搜索票,前往中投公司及衡平鑑價公司執行搜索,同時傳喚中投協理曾忠正、黃士庭及衡平負責人楊忠耕共5人到案說明,訊後均請回。(呂志明/台北報導)

發稿時間:15:55
更新時間: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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