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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廟裡拿香拜拜,一定要和其他香客保持距離!高雄一名侯姓女大生今年8月到台中知名媽祖廟「樂成宮」拿香參拜,因為沒和人群保持距離,導致前方長相清秀的楊姓女子轉身時,不慎右臉頰碰觸侯女手中的線香,造成二度燒燙傷,事後楊女要求侯女賠償醫美整形手術及其他費用共10餘萬元被拒,憤而提告,台中地檢署今依過失傷害罪將侯女起訴。
此案在檢察官起訴後,楊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指醫師囑咐傷口疤痕治療時間需6個月,進行醫美治療及門診追蹤,因此提出醫療費6萬6千元,往返醫院交通費1萬零6百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6千元,共求償18萬8千6百元;後來經法院安排調解,雙方以6萬6千元達成和解,楊女也撤告。
侯女父親表示,怕女兒承受不了想不開,很無奈才和對方和解,本想讓法院判決還我們公道。侯母說檢方開庭時,對方有提到精神慰撫金和醫美費用支出要20萬元。
楊女的丈夫則表示,事發時在樂成宮協調,只要求賠償3萬6千元的精神慰撫金,他瞞著妻子匯款1萬6千元讓對方湊足賠償款項,但對方拒絕和解要我們提告,妻子才提告。
楊女也表示,在檢方開庭時並無安排正式的調解,她未要求賠償10幾萬元的情形,外界因此誤會她,讓她很難過,到了法院調解時,她也原諒對方,只賠償醫藥費用。
起訴指出,今年8月2日下午,侯女(20歲)到樂成宮拜拜,手持線香逐廳參拜,拜到華陀廳時,因未與人群保持適當距離,前方的楊女參拜完畢後突然轉身,右臉頰碰觸侯女手中的線香,造成一處二度燒燙傷傷口。
由於長相清秀的楊女相當在意臉上留下疤痕,要求做醫學美容除疤手術,再加上其他費用等合計求償逾10萬元,但侯女認為線香燙到不致於要做醫美手術除疤,且她還在讀書,無法賠償這麼多錢,拒絕侯女要求,楊女憤而提告。
檢察官受理後安排雙方調解,但雙方都不願退讓,最後認定侯女持線香未與人群保持適當距離有過失,今將她起訴。
施勝桓診所醫美部指出,二度燙傷的傷口癒合後會留下疤痕,一般會以飛梭雷射做除疤,費用依傷口面積及次數而不同,若以小面積的線香燙傷傷口,除疤3至4次,估算最高行情不超過2萬元。(許淑惠/台中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拿香拜拜人多手要伸高」、「每次廟裏看人燒香拜拜都覺得很危險」、「以前跟大人去拜拜大人都會特別叮嚀把香拿高不過現在的人好像不注重這個」、「請問這回轉半徑要設多少才是OK?在廟裏面, 轉身的人不用注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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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1:18
更新時間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