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鼎彥(右)曾代理特搜分隊長,深入山區搶救受困登山客。翻攝畫面
有些人就是很愛動手腳!結果貪小失大、工作沒了!台南市消防局二線二星消防官黃鼎彥,連續四年未確實將休假日上傳差勤系統,涉溢領考績、不休假、超勤等獎金約12萬元。消防局調查後確認他去年曠職11天,昨開考績會,決議記兩大過免職。
《蘋果》報導,涉案消防官黃鼎彥41歲,原本是消防員,考取警大研究所畢業後升為科員、分隊長。今年七月因無故缺席市府聯合稽查,經人事室審查,發現已連續4年有曠職情況,分別為2014年2天、2015年3天、2016年11天,今年度3天後來已補請,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曠職累積達10日以上,即應依相關規定辦理其一次記2大過」,去年度已明顯超出規定天數遭免職。
基層警消聞訊表示,組員月領6、7萬元,提前20年免職,連同退休金至少損失2千萬元,簡直因小失大;另黃涉貪汙罪嫌交由政風處調查。(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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