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動新聞)
基隆市1名15歲女高中生,去年4月23日透過臉書認識男網友,2人見面聊天後,隨即展開交往,3天後即在男子住處發生性關係,事隔約5個月,少女下體不知何故罹患尖型濕疣(俗稱菜花),母親發現女兒染病後(無證據是該次性行為所引起的),帶去看醫生,追問之下,少女才坦承與在網友住處發生性關係,母親帶著女兒報警控告男子妨害性自主。
男子辯稱,去年5月初才與少女開始交往,只發生過1次性關係,因少女打扮成熟性感,當時以為已經年滿18歲了;少女指稱,發生關係後,男子就說因為年齡差距太大了,是不同世界的人,以後還是不要再交往了。
女高中生表示,與男子認識了2、3天時間,只發生過1次性關係,後來就沒有再連絡了,她確認發生性關係時,是在滿16歲生日前,因為已經分手了,男子並沒有替她慶生過生日,少女還說,第一次碰面時,當時她還穿著高中校服、背書包,還告知對方到4月底才滿16歲生日。
法官推斷,兩人發生性關係前,男子應該知道少女未滿16歲,男子辯稱5月初才發生關係,只是在閃避刑責,且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5月,可上訴。(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出版時間:1336
更新時間:1556
看了這則新聞的人,也看了……
【韓流片】韓國天王Rain花蓮出外景 車站用空拍機遭檢舉
妻拒陪酒女兒不洗澡 男抱瓦斯與警僵持3小時
睡不著欲自殘 鄰居分散注意警衝上奪刀
基隆地方法院。蔡進男攝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