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腥」接送情!暗巷摸下體,她邀同事回家後咬性侵。資料圖片
他接送已婚的女同事回家,在暗巷幽會又到她家翻雲覆雨,之後遭控性侵,但檢方認為有疑點,不起訴。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桃園市1名葉姓男子(26歲)常接送女同事,被控告今年5月2日起連續3天在公司旁的暗巷摸下體,最後到女同事家中「性侵」。
女同事的丈夫發現有異,她怕離婚,才供遭性侵,但因前後供詞不一,她又改口與葉男是兩情相悅。檢方認定有疑,昨對葉男不起訴處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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