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失控殺友傷妻 他允賠千萬改輕判18年

出版時間 2017/10/31
蔡鴻我允賠千萬獲輕判。黃哲民攝
蔡鴻我允賠千萬獲輕判。黃哲民攝

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今年酒後情緒失控,涉持西瓜刀砍揮砍彭姓朋友30刀致死,蔡逃回家吞安眠藥企圖畏罪自盡,另涉砍殺病妻企圖共赴黃泉,因蔡妻奮力抵抗而雙雙獲救,一審依殺人等罪判蔡無期徒刑,高院指蔡當庭向彭男家屬道歉,且已先賠150萬元,確有悔意,今酌減改判18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

在押的蔡男今出庭聆判,還押時表示會再上訴,希望判輕一點,「我希望判10年」,並強調自己一直都認罪。被問到是否後悔,蔡說:「我早就反悔(後悔)了!」

判決指出,蔡鴻我(63歲,在押)今年1月25日晚間6時許,和被害人彭男在羊肉爐店吃飯喝酒到隔天凌晨,雙方酒後爭吵,蔡情緒失控,涉拿1把西瓜刀朝彭的頸部、前胸和雙手猛砍30刀。彭企圖反抗但不敵,其中15刀集中在頭頸部,多處深可見骨,彭因傷重且出血過多而休克,當場死亡。

蔡闖禍後逃回家,吞安眠藥企圖畏罪自盡,又擔心留下臥病在床的妻子會拖累女兒,蔡另行起意和妻子共赴黃泉,涉持西瓜刀往妻子頸部揮砍1刀,造成約9公分撕裂傷。蔡妻驚嚇負傷反抗、大聲呼救,蔡未得逞,與妻子都被送醫急救。

蔡到案坦承殺害彭男,出庭供稱自己在彭還沒死亡前,「我拿刀一直砍他(彭男)的脖子,發現他還有氣,就把他翻過去,砍後腦杓,我看著他斷氣,有摸鼻子確認!」一審指蔡殺意堅決、手段兇殘,將蔡殺彭的犯行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砍殺妻子犯行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合併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蔡上訴表示判太重,宣稱當時喝太多酒、意識不清,因遭彭辱罵而失去理智,主張自己有精神耗弱得減免刑責的狀況,至於被控對妻殺人未遂,蔡辯稱,只是想砍傷妻子。

高院二審審理認為蔡狡辯,僅因口角衝突就將朋友亂刀砍死,且從被害人遺體傷勢,可想像死前的驚惶與痛楚,家屬更蒙受毫無預警驟失至親的悲痛。

不過高院指出,蔡允諾對彭家所提1362萬餘元的附民求償全額支付,且當庭向彭男家屬鞠躬道歉、並已透過女兒先支付彭家150萬元賠償,彭男家屬同意給蔡從輕量處機會。

高院認為,蔡男犯後態度顯示仍有教化可能,無須判死與世永久隔離,若判無期徒刑,依目前實務,往往服刑30年才得以假釋,而我國男性平均壽命約77歲,蔡恐難復歸社會。

高院斟酌後,今將蔡男殺害彭男的犯行改判13年徒刑,殺妻部分依殺人未遂罪酌減改判5年6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8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可上訴。(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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