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營養午餐弊案 14名校長判刑定讞

出版時間 2017/10/26
遭判刑定讞的楊文達。資料照片
遭判刑定讞的楊文達。資料照片

最高法院審理教育史上最大醜聞、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今針對14名校長及1名家長會長收賄有罪部分判決定讞,其中判刑最重的是豐年國小校長楊文達,最高法院認定他共收賄20萬元,被依職務收賄罪判刑3年8月定讞,其餘13名校長與一名家長會長則被判1年10月至3年6月不等定讞。

此外,定讞的還包括4名行賄的廠商,其中廠商魏富來被判刑2年,得緩刑5年。另有樹林國小校長葉振翼等5人獲判無罪定讞。其餘被告或檢方上訴部分,則因前審調查證據不足等理由,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新北市中小學營養午餐回扣弊案於2011年爆發,當時因積穗國小爆發營養午餐餐桶長蛆事件,新北地檢署偵辦後,查出10家團膳廠商涉行賄校長,找自己人當評選委員以「最有利標」護航,還限制投標資格,阻擋其他廠商分食大餅。

檢方當時共起訴78名校長、主任與評選委員、家長會長及業者,其中11名校長或主任認罪,二審日前判刑1年2月到2年不等,均可緩刑;有19名不認罪的校長,二審判刑3月至7年10月不等,其中頭前國中校長曾茂山判7年10月最重,另有5名校長獲判無罪。(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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