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1日,台中高分院判王忠義夫婦無罪,但中高分檢認為王涉嫌重大,已提上訴。資料照片
南投縣民王忠義被控涉嫌殺害父母案,日前台中高分院判王忠義無罪,台中高分檢接獲判決書後,指派4名檢察官會同當年承辦警員重返王忠義父母喪命處勘查,發現卷內證據還有待調查,且有諸多疑點未釐清,認定王忠義殺害雙親嫌疑仍重大,已向最高法院聲明上訴。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表示,台中高分院判決王忠義夫婦無罪,二審檢察官收受判決後必須在10天內決定是否上訴,承辦該案的檢察官陳幸敏已先向最高法院聲明上訴,單音卷證複雜、內容繁多,目前還在準備補充理由上訴狀。
吳萃芳指出,決定上訴前,她和主任檢察官李慶義、陳幸敏及起訴該案的檢察官陳振義,一起率同當年承辦此案的多名警員,二度到王父和王母喪命的地點勘驗;在王母溺斃的種瓜溪勘驗時,待到傍晚6點59分南投縣消防局接獲報案電話及7點35分消防人員趕抵現場。
吳萃芳表示,由於詳細的上述理由書還在撰寫中,但從現場勘驗結果及王母傷勢,檢方認為還有疑點待釐清。
此外,王忠義被控殺父二度都獲判無罪,檢警也重返王忠義供述父親在仁愛鄉互助村中原橋附近失蹤,至尋找的過程,逐一比對檢視,檢方也認為王忠義的供述與卷內證據不符。
吳萃芳表示,經檢警勘驗現場並檢視卷證,認為王忠義涉嫌重大,因此先聲明上訴,至於王妻被控涉案部分,檢方未上訴。(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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