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影片,新增裁定理由)
51歲的呂軍億,因為不滿時政,想進總統府升起五星旗,竟然寫下絕筆書然後到軍史館偷了一把南京大屠殺時日軍屠殺百人的軍刀,闖入總統府砍殺周姓憲兵右頸,被制伏後移送法辦,北檢上周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求刑7年,今天上午將他移審台北地院,法官開庭後裁定繼續收押。
呂軍億庭訊時僅承認被控毀損、攜帶凶器竊盜、攜帶刀械、無故侵入住宅、妨害公務等罪,但否認殺人未遂,他說:「我當時從總統府西大門翻越矮牆前進,憲兵周書鋐問我做什麼,我拜託他讓開,但他不讓開,還持槍在胸口前拉槍機,因時間很短,我立即持刀針對槍枝揮砍,可能是我力氣比他大,刀槍碰觸時推到他身體,我繼續往前跑,周男大叫時,後方出現其他憲兵,經過扭打後就被制伏,當時我也沒往後方砍憲兵。」
法官隨即提示周書鋐的證詞,周男指當時吹哨制止呂軍億,但呂直接朝他頸部揮砍,扭打時又朝他左耳附近揮砍,導致左臉受傷,搶刀時左右手也割傷,沒有拿槍阻擋,當時根本來不及反應。對於法官質疑二人說法出入很大,呂澄清表示,周男說法跟確實他差很多,因為當時時間很短很混亂,又有很多憲兵衝出來,不確定是他搶刀,但確定他站衛兵,有持槍,拉槍機時還卡住。
呂軍億還希望不要羈押,他表示,已經都坦承所有事實,也寫了絕筆書證明他不是神經病,目的只是要進總統府升五星旗,也知道斬小英是不可能的事,若真的進去也會被亂槍打死,那只是訴求,社會認為他是神經病也沒有辦法。呂的律師也表示,該調查的都已查完,僅殺人未遂部分靜待法律評價,呂家中有81歲母親要他照顧,期能以具保、責付及報到方式替代羈押,但檢察官認呂涉犯5年以上重罪,且又居無定所,有逃亡之虞,有羈押必要,
法官訊後當庭諭知,經比對呂軍億的警訊與法院訊問內容,再比對證人證詞及卷內所有證據,認定呂涉犯殺人未遂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高度逃亡可能,另呂的書信記載「效法...烈士精神,敢於亮劍刺刀見紅,因為我死得起....這是命令!徹底執行,我呂軍億死得起....死士呂軍億絕筆」,顯見呂為決心實現犯罪目的,有反覆實施的高度可能,因此裁定羈押。
檢警查出,呂軍億因經商失敗,去年離家租屋獨居,雖然精神狀況正常,但卻有狂熱的政治傾向。去年底呂漸漸對時政不滿,想進府升起五星旗,因得知軍史館收藏一把日軍屠殺軍刀,並寫好類似「絕筆書」的文件,內容包括「我要拿著70幾年前屠殺我們中國人的倭刀,殺向偽總統府,斬了蔡英文」等。另呂男也在網路留言「衷心希望祖國的文明威武之師早日登島」。
今年8月18日,帶著鐵鎚、手套和五星旗,到北市貴陽街的軍史館二樓,打破展示櫃玻璃偷走90公分軍刀,呂男將刀貼近大腿,徒步走到總統府後方,翻越矮牆闖入,因當天是總統府家庭日,周姓憲兵以為呂男是府內員工眷屬走錯地方,告知呂男離開,不料呂男突高舉軍刀砍向憲兵脖子,周男閃避仍中刀,隨後扭打,呂男被逮。
原本呂軍億坦承企圖殺人,事後又翻供稱憲兵會擋下刀子,進府升五星旗為言論自由,但檢察官認為呂偷軍刀砍鈠憲兵意圖甚明,依殺人未遂、加重竊盜等罪起訴,並考量呂男「企圖以烈士之姿,英雄化犯罪行為,毫無悔意,恐造成模仿效應」,具體求刑7年。(吳珮如、呂志明、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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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7:26
更新時間 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