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女兒給公婆帶 媳婦嫌給1萬太貴被離婚

出版時間 2017/10/12
阿公阿嬤願意幫忙照顧,其實真的已經好感謝了!資照與本案無關
阿公阿嬤願意幫忙照顧,其實真的已經好感謝了!資照與本案無關

親人願意幫忙帶孩子,父母應該都很放心、感謝,每個月付費是應該的,尤其照顧2個才月付1萬元,真的是很佛心價了!
 
《聯合報》報導,桃園陳姓男子請父母幫忙照顧年幼子女,每月給1萬元補貼,但妻子嫌「給太多」,雙方吵到變冷戰進而訴請離婚;陳男說9年前結婚後,生下2個女兒,因工作繁忙,妻子也上班,他拜託父母照顧,每月給父母1萬元「勞務費」,但妻子嫌「給得太多」,常對他碎碎念,他認為父母帶2個小孩不輕鬆,1萬元不算多,拒絕妥協。
 
法院審理時,陳妻表示,對丈夫的金錢處理方式她一直很尊重,沒有說公婆的帶孩子費用「太多」,對家庭照顧也親力親為,主張自己沒錯、拒絕離婚。法官請家調官訪視,陳妻公婆說,夫妻最大衝突點是「陳每月給父母1萬元」,雙方的不滿長期累積,在同一屋簷下都把對方當空氣、形同陌路。法官認為夫妻婚姻已亮紅燈、破綻難以修復,判准離婚,2個女兒的監護權歸父親。(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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