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子陳清輝與妻子感情不睦分居,去年陳男在路上看見妻子與一名男子同行,懷疑她另結新歡,於是假裝願意離婚,約妻子3天後到戶政事務所辦手續,卻用保特瓶裝汽油,當天埋伏在妻子住處附近,等她現身就潑油點火,陳妻頭部頓時成為火球,陳男不但沒叫救護車,還搶走她皮包內有6萬5000元,所幸附近居民用滅火器幫陳妻滅火,趕緊送醫撿回一命。基隆地院日前依家暴殺人未遂、強盜等罪判陳男9年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今仍判他9年。
依據一審判決,陳清輝(54歲)與妻子結婚十多年,兩人一起在市場擺攤賣麵,育有一子,但兩人平日感情不睦,前年分居。陳男去年1月6日下午到基隆市麥當勞附近送貨時,看見妻子跟一名男子走在一起,妒火中燒,打電話給妻子佯稱同意離婚。
同年1月9日上午9時許,陳妻獨自走出住處,打算依約前往基隆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辦離婚,她預料陳男會藉機要錢,於是皮包裡放著6萬5000元,不料半路上被陳男攔下,雙方發生口角,陳男將妻子壓制在路邊計程車車身上,然後用寶特瓶裡的汽油朝她頭部、身體潑灑,陳妻試圖用皮包抵擋,雙方相互拉扯時,皮包被陳男扯落,他隨即用打火機點燃妻子身上汽油,烈火瞬間燃燒陳妻頭部、臉部及身體,陳男不但沒有施救,還趁她身陷火球之際,搶走皮包騎機車溜走。
附近楊姓居民目擊陳妻著火燃燒,趕緊拿滅火器滅火救人,並打電話叫救護車送醫急救,陳妻呼吸道和肺部燒傷合併呼吸衰竭,頭頸部、雙上肢二度以上燒傷,全身總計約30%面積燒傷。
此案審理時,陳男說:「我對我老婆真的很過意不去,我虧欠她,我對不起她,希望她能早日康復,我知道我錯了,請法院體諒我,我會改過自新,我不會騷擾被害人,本案我都認罪。」請求減刑輕判。
但法官認為陳男不顧多年夫妻情份,放火想殺害妻子,見她全身著火時,不僅沒伸出援手,還搶她財物,手段可謂冷血、兇殘,且一直沒有賠償妻子,不應減刑,基隆地院日前判他9年徒刑。(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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