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因為抽煙問題起糾紛,在大馬路上有監視器的地方吵了起來,2人隨後都注意到有監視畫面在拍攝,因為怕被拍到,就相約到附近地下室停車場「定孤支」,事後雙方又互控傷害、恐嚇罪,不過因為兩人相約「定孤支」的地下室無監視器,因此無法證明2人有互毆,檢察官將兩人通通不起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初,施姓男子在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近台北火車站的地方吸煙,還亂便亂彈煙蒂,路過的何姓男子看不下去就指責施男不對,然後離開。
施男不爽被罵,就一路尾隨何男,2人走在忠孝西路一處地下停車場的門口,何男停下腳步質疑施男為何要跟蹤他,施男則反嗆為何管他抽煙,2人一言不合就在大馬路吵了起來。
有趣的是2人看了附近有監視器,就相約到地下停車場的隱閉處「定孤支」,結果2人打完後,還各自帶著驗傷單前往警局互控傷害及恐嚇。
開庭時,雙方仍控對方的不是,但檢察官調查,2人指控「定孤支」的地下室沒有監視器,根本不知道2人有無互毆,所指訴的傷勢是否真的為互相鬥毆所致,最後以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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