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之子、宣捷幹細胞生技總經理宣昶有,被妻子王敏控告跟蹤並危險追車,遭法院判賠40萬元確定,宣昶有不服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今開庭調查,王敏聲淚俱下指控丈夫硬要提再審,形同濫訴精神折磨,但宣昶有表示,願賭服輸,但一審判他免賠,二審卻逆轉,他表示大法官黃瑞明可以證明他沒有跟蹤妻子,因此請法官傳黃出庭作證,希望能有再審機會。
高院今天開庭調查,同時傳喚宣昶有、王敏夫妻出庭,但宣昶有因車輛爆胎而遲到,開庭後才氣吁吁地跑進法院,《蘋果》問他是否對判賠40萬元不服氣,宣說:「願賭服輸嘛,但是一審判我贏(免賠),二審卻說我跟蹤王敏到立法院,才會知道她找尤美女,事實上是黃瑞明(尤美女夫)告訴我的,因為他不方便接我的案子,這件事我之前在二審沒有講清楚。」
王敏受訪說:「此案是法院第一次站在婦女角度看待跟追騷擾事件,宣一直說他尊重法院判決,但法院判他賠40萬,他卻不願賠,就像他口口聲聲說愛孩子,但已一年多沒付孩子的撫養費,都是我獨力撫養,另外,我很擔心他會以『再審』當作精神家暴的手段,會不會一直重複變成惡性循環。」
此案起因是宣昶有與王敏2013年婚變後,王女攜子離家並控告宣男家暴,並到立法院向立委尤美女尋求法律協助,不料隔天收到宣的簡訊,質問「妳不讓我看小孩,是不是她教的」,並附上尤美女照片。
王女認為宣跟蹤她,否則怎會知道她找尤美女。後來王敏另找多名律師諮詢,沒想到又收到宣的簡訊提及「是不是一直換律師」等語,王更加懷疑宣自己或派人暗中監控她。
王敏還指稱,2015年7月她帶兩個小孩搭計程車去新竹世博館遊玩,宣昶有開車緊貼尾隨,還突然加速、逆向超車、闖紅燈,兩小孩在車上直說:「我很怕。」這些行為嚴重干擾並讓她十分恐懼,因此向宣求償200萬元。
法院審理時,宣昶有堅稱沒有跟蹤王敏,兩則簡訊內容「純屬猜測」,至於跟車是為了接小孩看醫生,絕無危險駕駛,小孩後來下車也沒有受驚反應。
一審認為王敏無法舉證宣昶有跟蹤監控她,去年判宣昶有免賠。王敏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宣昶有跟追王敏,否則不可能精準知道她找過尤美女及其他多名律師諮商,另依據王提供的蒐證影片,認定宣對王敏母子危險跟車,逆轉改判宣須為兩則簡訊各賠10萬元,另為危險跟車賠償20萬元,合計須賠王敏40萬元確定。
宣男隨即聲請再審,高院今開庭調查是否准許再審,宣昶有遲到沒趕上,他的律師鄧為元指二審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因宣昶有並沒有做出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所謂的不當跟追行為,此外,王敏求償200萬元,依法此案可上訴第三審,可是二審法官把賠償金額技術性地限縮為數十萬元,導致無法上訴三審,這些都是宣昶有要聲請再審的理由。
另外,宣昶有的律師請求合議庭傳喚大法官黃瑞明出庭作證,因為王敏所謂的尤美女事件,並非宣跟蹤她,而是宣當時找擔任律師的黃瑞明諮詢,黃是尤美女的丈夫,黃告訴告訴宣,因王女已找尤美女諮商,基於避嫌,他不方便幫宣,宣才會知道王找尤美女。
王敏則告訴法官,宣家近年來對王家人提起40多件民、刑事濫訴,持續騷擾折磨她,這次聲請再審也是濫訴,導致她必須再花錢請律師、花時間出庭,心情也忐忑不安。講到這裡,王敏眼淚潰堤請求法官:「我知道聲請再審沒有次數限制,如果宣男後續繼續聲請再審,拜託法官直接駁回,別讓我精神再受折磨。」宣的律師則回稱,求償案是王敏提告的,怎麼可以說成宣男濫訴。
合議庭對於宣男請求傳喚黃瑞明作證,表示會考慮,並訂於10月11日裁定是否准許此案再審。
開庭後,對於撫養費爭議,記者傳訊息問宣,他回覆:「她(王)不肯收我的錢,為了減少誤會,所以到二審宣判後,再按判決執行。」並表示曾透過銀行匯款給王女,但她質疑銀行洩漏個資,對銀行人員咆哮開罵,另一次他與父親宣明智帶著現金、水果、玩具,在警察陪同下到王家要面交,卻罰站苦等30分鐘。
宣強調,宣家除了愛兩個小孩,也愛他們的母親(王敏),但她拖延不願調解,宣家期待王能夠和平對話溝通,不要透過特定團體及媒體炒作新聞,「靜候王敏通知,我們隨時送錢過去」。
今天開庭時,民間司改會執行秘書蕭逸民律師也到庭觀察,他受訪說:「相關民事案件聲請再審,十分罕見,所以我們進行法庭觀察,發現男方主張二審判決適用法規錯誤,卻聲請調查新事實,也就是請求傳喚黃瑞明大法官作證,這違反再審相關規定。」(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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