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內容:律師說法)
高雄檢調15年前偵破一宗號稱史上最大規模的信用卡資料外洩案,查出財政部轉投資的財金資訊公司工程師賴廷政等人涉嫌遭偽卡集團收買,竊取1百多萬筆信用卡交易資料,纏訟10年後賴男被依竊盜罪判刑8月定讞並執行完畢,但他自認遭誣陷4度聲請再審,終於在今年4月獲高雄高分院裁准露出曙光,合議庭最後依據電腦還原鑑定資料等新事證,今改判賴男無罪。可再上訴。
賴廷政上午到場聆判,聽到審判長宣判「無罪」時當場激動流淚,陪同友人則拍他的肩膀安慰「15年來委屈了!」他下午透過律師表示因家庭因素婉拒受訪。一路受賴男委任、從案發被羈押打到再審無罪的律師吳小燕指出,希望外界體諒當事人現在的心情,「他沈冤15年忽然獲得清白,那種喜悅真的很難形容,謝謝法院、謝謝法官、謝謝再審修法,功德無量。」
本案發生於2002年間,高雄檢調追查一宗偽卡集團案件時查獲查獲十多萬張偽造信用卡成品、半成品及側錄晶片,意外發現竟有上百萬筆民眾金融卡、信用卡交易資料外洩,初估盜刷金額上百億元,受害銀行高達52家,檢方介入偵辦後逮捕詐欺集團主嫌黃姓男子及財金公司工程師賴廷政等人。
全案起訴後,賴廷政於2012年被依竊盜罪判刑1年4月,減為有期徒刑8月確定。
判決認定,賴廷政受偽卡集團首腦黃姓男子唆使,利用自己在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任職工程師,職務上可接觸信用卡交易資料電磁紀錄的機會,竊取166萬多筆信用卡交易資料電磁紀錄,並交付其中1萬5000筆信用卡交易資料給黃男,使黃男等人得以轉賣或偽造信用卡交易資料來詐取財物,並將詐欺所得不法利益中的120萬元分3次給付賴男做為報酬。
賴男服刑完畢後不甘受冤,自2013年起多次聲請再審,3度被駁後,高雄高分院終於在今年4月裁准,並於今天上午審結改判賴男無罪。
判決理由指出,當初偽卡集團首腦黃姓等2名同案被告後來都替賴男作證,稱到案時受承辦調查員脅迫才咬出賴男,實際甚根本不認識他!另有罪判決引用賴男測謊未過報告,則是調查員自己囑託調查局內部製作,於法不合。
最關鍵新證據則是依據刑事局偵辦人員證稱,在賴男家中搜出的電腦硬碟中雖還原出上百萬筆客戶資料,但該電腦是財金公司消除客戶資料後發給賴男使用,在2011年審理期間經警方還原出其中有客戶資料,但在案發的2002年間,賴男應無相關技術可還原出電腦中的客戶資料,因此認定原有罪判決認定事實及證據有誤,今上午改判無罪,還給賴男清白。(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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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2:48
更新時間: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