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官長遭圍毆 3秒刺5刀退敵卻遭重判12年

出版時間 2017/09/19
曾擔任海軍士官長的黃男持刀,3秒內砍5刀殺害莊男。示意圖
曾擔任海軍士官長的黃男持刀,3秒內砍5刀殺害莊男。示意圖

高雄男子李建岑去年因買車糾紛,找莊姓、陳姓等數名友人助陣,到車商黃鉦凱家談判,還仗著人多圍毆黃男後腦,原本隱忍的黃男被激怒,拿出折疊刀3秒內連刺莊男頭、胸、頸部5刀,嚇跑李男等人,莊男卻傷重不治。黃男到案堅稱正當防衛,無殺人意圖,但高雄地院不採信,今依殺人罪判他12年徒刑。

判決指出,黃男曾擔任海軍士官長10年,現以賣車為業,去年他和李男因買車糾紛,約在「大帑殿KTV」談判未果,李男還遭黃男友人毆打,事後李男找來莊姓、陳姓及數名友人,衝到黃男住家要求再次談判。

黃男友人見對方人多勢眾,要求僅能有李男、莊男及陳男上樓商談,其他人只能在一樓等候。3人上樓後,立即質問黃男是否指使友人毆打李男,只要黃男答案讓他們不滿意,3人就動手毆打,黃男原本都沒有還手,直到遭莊男持鋁棍毆打頭部,才點燃心中怒火。

黃男遭激怒後拿出折疊刀,李男見狀企圖阻擋,卻遭劃傷右臉,黃男逼退李男後迅速轉身,先以右手勾住身後的莊男脖子,再以左手持刀3秒內連刺莊男頭、胸、頸共5刀,莊男當場滿身是血,李男等人嚇得架著莊男落荒而逃,但莊男緊急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黃男到案後堅稱,他是正當防衛,並無殺人意圖,「我只是要傷害莊男,沒有致他於死之意」黃男辯護人則說,黃男是因遭莊男毆打,才會一時情緒失控而持刀傷害對方,兩人之間並無深仇大恨,若黃男有殺人犯意,應該不會只拿5公分長的折疊刀,應持更強大的武器。

但高雄地院法官調閱監視器影像,認為黃男單僅憑其所受訓練、身型,就足以壓制逼退莊男等3 人,況且黃男下手時,莊男等人早已停止攻擊,認定黃男根本沒有持刀攻擊的必要,卻刺傷對方,甚至一度在後追趕。

另外根據法官依據法醫驗室報告指出,莊男身中胸部、頭部及頸部共5處刀傷,其中1刀穿過肋骨、心包膜、心臟心尖,刺進右心室,刀傷深達7.2公分,而黃男行兇用的折疊刀刀刃僅有5公分,卻能造成深度7.2 公分之傷口,可見其當時用力甚重,殺人犯意明確,因此依殺人罪判處黃男應處有期徒刑12年。可上訴。(顏凡裴/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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