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PO放閃照 引新舊男友談判鬧出人命

出版時間 2017/09/19

(更新:網友意見)

台北一名裴姓男子去年4月與陳姓少女交往,引發陳女的呂姓前男友不滿,2男相約南港區一處加油站談判,裴男竟拿皮帶刀當街刺殺呂男身亡,被殺人罪判刑15年定讞。呂男父母另提民事求償1181萬餘元,士林地院今判裴男應賠403萬7599元。
 
判決指出,去年17歲的陳女與大她2歲的呂男分手後,在臉書PO出多張與當時23歲的裴姓新男友「放閃照」,呂男醋勁大發,傳訊痛罵陳女「破麻就破麻!」甚至揚言對陳女及其母親不利,裴男得知後,約呂男在南港路一處加油站談判。

2男依約碰面後,裴男警告呂男勿再騷擾,呂男卻回嗆「不可能!」「得不到就毀掉!」還辱罵陳女「破麻」,並譏諷裴男是「表哥」,裴男憤而抽出皮帶刀,狠捅呂男胸背等處6刀,前來助陣的呂男友人雖立刻報案將人送醫,呂男仍因傷及肺動脈大量出血慘死。裴男已被依殺人罪判刑15年定讞。


民事訴訟部分,呂男父母主張裴男應賠償喪葬費32萬餘元、兩人的撫養費損失各67萬、81萬餘元,以及精神撫慰金各500萬元,共計1181萬餘元。
 
士林地院審酌
裴男國中肄業、從事保全月收入僅3萬元,今判他應賠償喪葬費32萬餘元、呂男父母撫養費60萬、70萬餘元,以及精神撫慰金各120萬元,共計403萬餘元。還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少女po放閃照結果卻鬧出人命,網友看法不一,有網友認為新男友太衝動,「為了一個女的殺人值得嗎」、「在獄中能賺多少,我看2、30年還不完了」,也有網友認為「女生分手再交往別的有錯嗎?呂男咎由自取,裴男也太衝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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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09:23

 PO
陳女在臉書PO放閃照,導致兩任男友爭風吃醋出人命。示意圖
裴男不忿呂男一再謾罵,抽皮帶刀將人捅死。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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