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坪地下室關37名漁工 惡雇主遭起訴

出版時間 2017/09/18
外籍漁工平常就像被關著一樣多人住在狹小空間內。翻攝畫面
外籍漁工平常就像被關著一樣多人住在狹小空間內。翻攝畫面

高雄地檢署及警方去年破獲一起越南籍漁工逃逸案件,深入追查又發現81名外籍漁工被囚禁,其中有37人被關押在約20坪的地下室「安置所」,居住環極為惡劣,另外還有工時過長、被惡意扣薪、薪資過低等遭剝削的狀況。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今天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安置所黃姓負責人、漁船船主、漁業公司及工作人員等共19人。

檢警指出,以往外籍漁工隨船入港後就住在船屋上,不能上岸,但因環境惡劣,每逢颱風又危險,後來漁業署就規定外籍漁工入港後應被安置在岸上的安置所,不料這些漁工仍遭到不人道的對待,直到有逃逸漁工被逮,全案才曝光。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劉慕珊去年因偵辦越南籍漁工逃逸案件,接獲漁工透過社工師寫求救信,表示之前進入高雄港時,曾被帶往環境惡劣的地點拘禁,直到漁船出港,且仍有其他漁工遭關押,信末還附上照片,請求檢察官幫忙救人。

劉慕珊立刻展開調查,除訪查其他漁工,也請高雄市刑大、海巡署、移民署派員跟監蒐證,掌握可能拘禁外籍漁工的地點,最後鎖定漁工遭拘禁的安置所分別位在小港區和前鎮區。檢警前往搜索後,發現竟有越南、菲律賓、印尼、坦尚尼亞、莫三比克等國家,多達81名有合法上岸許可的外籍漁工遭到拘禁。

其中在小港區平和南路的20坪的地下室內,竟有37名漁工遭拘禁,吃喝拉睡全在地下室,現場掛滿清洗衣服,環境充滿惡臭,地下室出入口的樓梯間鐵門,也被上鎖,不得隨意出入。

另外一處位在前鎮區佛道路透天厝,門窗也都上鎖,房間內裝設監視器,1樓並有人員看守,漁工無法自由進出。這些房間的鐵窗還被以鐵板或木板封住,僅留通風口,現場空氣不佳,環境惡劣,消防安全堪虞,萬一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檢警偵查發現,「安置所」黃姓負責人以每名漁工包吃住每天300元的代價,向船東收費,並監管這些合法臨時上岸的外籍漁工,但黃男並無任何營業執照。漁船進港後,部分外籍漁工立即被載往這些地方關著,十分不人道。

除了慘不人道的居住環境,檢方調查,外籍漁工因語言不通、舉目無親,不僅難以對外求助,也無法自行尋覓新雇主,若不想提前解約遭遣返,只能容忍雇主違法剝削,每日工時動輒超過10個小時,甚至有人曾連續上工48小時,但每人領到的月薪僅300到500美元(約新台幣9000元到1萬5000元),雖月薪高於勞工在菲律賓及印尼的月薪286美元,但仍低於台灣基本工資,違反《國際勞工公約》。

檢方痛斥,台灣素有「遠洋漁業王國」之稱,遠洋漁業年產值約438億元,但撐起整個產業的基層漁工,卻是長期遭受到犧牲剝削的外籍船工,當人們開心大啖美味海鮮,盤底下呈現的卻是被害漁工血淚交織之哀愁與無助,檢察官認為,本案並非單純勞資糾紛,而是黃男等人為謀私利,不法剝奪漁工勞力,應承擔刑事責任。

高雄地檢署因此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自由等罪起訴黃男、林姓、劉姓等19名業者及看管外籍船工的工作人員,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共新臺幣368萬多元。(顏凡裴/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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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漁工的浴廁空間非常簡便髒亂。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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