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摩鐵自行脫褲 告男網友性侵變誣告判刑

出版時間 2017/09/15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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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林姓男子及楊姓女子(26歲)相約虎頭山看夜景,隨後赴摩鐵,楊女事後控告林性侵。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林男供稱,在公園和楊女躺著抱在一起,他伸手摸楊女,楊說怕被看到,才相約赴摩鐵。他洗完澡後躺床上,楊女自行脫掉褲子,兩人親熱結束後,還聊了一下天。

林男提出2人事後的Line對話,證實並未強迫對方,檢察官認定非性侵,對林男不起訴,並依職權檢舉楊女誣告。法官認定楊女構成誣告罪,判她4個月徒刑,不能易科罰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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