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以藝術課交作業為由,騙女友人拍露點照。示意圖
一名自稱是台藝大學生的賴姓男子2012年間向楊姓女友人稱,因藝術課程需要,請楊女裸上半身讓他拍照。楊女答應後當場脫下上衣和胸罩,但賴男卻在事後表示「我只是開玩笑,哪知妳真的脫了」楊女一聽,不甘被騙,怒告賴男詐欺。新北地檢署認楊女沒受到財產損害,搜索賴家也無相關照片,今以罪嫌不足,處分賴男不起訴。
處分指出,一名自稱在台藝大修課的賴姓男子(約36歲)2010年6月間,向楊姓女友人(約35歲)誆稱,學校藝術課程要拍電影短片,想邀楊女當模特兒,因此請她裸上半身讓他拍照。
楊女答應後當場脫下上衣和胸罩讓賴男拍照,但事後賴男卻告訴楊女「我只是開玩笑的,哪知你真的脫了」楊女發現被騙拍裸照,怒而提告賴男詐欺。
賴男到案則稱,當時是用手機拍照的,現手機不見、照片也沒留下來了。新北地檢署為求慎重,還一度前往賴男住處搜索,但也查無相關裸露照片,但因詐欺罪須有財產損害才構成,檢方因此以罪嫌不足,處分賴男不起訴。(葉晴煦/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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