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售畫作拿不回 旅美畫家獲判賠2500萬

出版時間 2017/09/13
旅美華裔畫家陶冬冬曾為作家李敖畫全裸畫並公開展出。資料照片
旅美華裔畫家陶冬冬曾為作家李敖畫全裸畫並公開展出。資料照片

旅美華裔畫家陶冬冬日前與慈雲公司簽約,在心晴美術館展售畫作,事後後陶男與慈雲終止合約,欲取回畫作卻遭拒,打官司向要求慈雲返還畫作或賠償美金84萬元(折合台幣2500萬元),慈雲則辯稱當初幫陶打知名度卻沒回報,不願賠償。台北地院昨判慈雲敗訴,要依約返還陶男畫作或支付台幣2500萬元。仍可上訴。
 
陶冬冬(58歲)畢業於中國中央工藝美術學院畢業,美國北卡羅納藝術學院碩士,曾獲美國總統傑出藝術獎,並幫李敖畫全裸畫作展出而出名。
 
陶冬冬主張,他與慈雲簽下3年合約,每年至少提供10到12幅畫給慈雲銷售,且有權更換、撤回畫作,但他要求換畫時被拒,通知慈雲將畫還他,去年9月去心晴美術館取畫時,慈雲人員不但不給,還拒絕交代畫作去向,慈雲應賠他未歸還畫作價金共84萬元,即新台幣2500萬元。
 
慈雲反駁,公司出動人力、物力幫陶打知名度,但陶在約滿前要換畫,公司也毫無所獲,畫作價格會受市場景氣、畫家知名度、行銷廣告預算、宣傳方式、畫作品質和收藏家喜好而浮動,若不是知名畫家的作品,成交價會與當初委售價格有落差,不願賠錢。
 
法官認為,畫作屬於動產,只要占有,就很難追查下落,陶冬冬擔心討不到畫作而要求返還或配常畫作價額有理,另依合約,畫作的賣價是由陶冬冬決定,慈雲不能干涉,且言明畫作如有歸還,慈雲必須完好歸還,若有毀損,慈雲必須以定價5成收買,雙方既然有約定,陶討畫有理,因此判決慈雲要返還畫作,或賠陶2500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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