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的寵物兔。資料照片,非案發當事兔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孫姓男子今年3月跟房東吵架,氣憤下居然抓起飼養的兩隻兔子往地上丟擲,還毆打牠們,導致兩條小生命死亡。孫男在警訊時就認罪,但稱患有雙向情感障礙症,新北地院認為他不知尊重生命,心智不成熟,依《動物保護法》故意致動物致死罪判處拘役30天,可用3萬元易科罰金,併罰10萬元。
判決指出,孫男(19歲)今年3月9日晚,在租屋處跟張姓房東發生口角,孫男爆怒下居然丟抓起自己飼養的兩隻兔子猛力往地上丟擲,更動手毆打兔子,造成2隻兔子傷重死亡,孫男因而被新北地檢署依《動保法》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認為孫男不知尊重、保護動物生命,僅為個人情緒失控,害2隻兔子死亡,已觸犯《動保法》第25條故意致動物受傷致死罪,判處拘役30天,併科罰金10萬元;尚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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