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大老林光華遭境管 16次聲請解禁2周後揭曉

出版時間 2017/09/12
前台灣省主席林光華。資料照片
前台灣省主席林光華。資料照片

曾任台灣省主席的民進黨大老林光華,被控19年前於立委任內,涉收中藥商全國聯合會行賄200萬元,全案纏訟至今,高院更二審4年前依檢方建議,裁定林限制出境,林多次聲請解禁,高院更三審上月准許林第16次聲請,撤銷他的出境限制,但檢方抗告後,最高法院上周撤銷發回高院更裁,更三審將於本月26日宣判時一併對本件聲請重新裁定。

下月將過72歲生日的林光華,不但是民進黨大老,也是客家大老,曾任新竹縣長、立委與台灣省主席,他被控1998年擔任立委時,涉收中藥商全國聯合會以「贊助金」之名行賄200萬元,企圖護航中藥商修改《藥事法》,以便無須通過國家考試就能取得調劑權。

一審判林無罪,但高院二審到更二審均依職務收賄罪判林有罪,且林原本未遭境管,更二審審理時收到最高檢察署以最速件通報林有潛逃出境之虞,合議庭隨即於2013年8月12日裁定林限制出境出海。

林不服,先前15次以出國參加客家文化交流會議、體育賽事或治療糖尿病等名義聲請解禁,全被駁回。林主張同案被告邱垂貞被判刑卻可出國,他一審獲判無罪反遭境管,於是再以受邀參加今年8月在美國舉辦的台灣客家懇親大會為由,第16次聲請解禁。

高院更三審認為,林犯罪嫌疑確實重大,但最高檢指稱林有逃亡之虞的最速件,距今已隔4年,林歷次開庭準時出庭,欠缺新事證佐證他可能逃亡,今年8月21日首度准許解除林的出境出海限制,但因檢方抗告,最高院本月7日撤銷發回更裁,更三審今收到最高院裁定後,決定留待宣判時一併更裁。

中藥商全國聯合會行賄疑案,共有8名前後任立委被起訴貪污罪嫌,其中李俊毅、趙永清與陳鴻基在2013年7月,經最高院維持高院更一審無罪判決定讞。許舒博於2016年2月經最高院維持高院更二審無罪判決定讞。

此外,同案被告、前立委廖福本在審理期間過世,全案僅剩林光華、邱垂貞與前立委馮定國仍在纏訟,最高院去年撤銷更二審對3人的有罪判決,發回更審,高院更三審預定本月26日宣判。(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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