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嬸去推拿痛到尖叫,隔天她就告師傅性侵了。示意照。翻攝網路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在三重區一間民俗療養所擔任推拿師,前年11月,一名中年婦人在兒子陪伴下前往治療,結果還沒開始就痛得哇哇大叫,張男研判婦人尾椎骨有「蹬到」中斷推拿,沒有收費就請婦人兒子帶著她離開,沒想到隔天竟收到警方通知自己成了性侵嫌犯,所幸本案疑點實在太多,日前法院已宣判張男無罪,才終於還他一個清白。
「我感覺到有一根東西跑到我陰道,當時我沒有想到是手指,時間大約有5 秒,我感覺非常痛!」根據判決書指出,告訴人自稱長年受到「足底筋膜炎」所苦,在鄰居推薦下找上三重一帶頗具盛名的張姓推拿師治療,沒想到在治療過程中竟遭張男以手指性侵,痛得她忍不住當場尖叫,「好痛啊!」回去後越想越生氣,憤而跑到警局提告。
「我在那邊做了20幾年,孩子都住在一起,工作室都是開放的,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事!」面對婦人莫名的指控,張男辯稱工作室完全是開放空間、人來人往,不可能有空檔性侵病人,雖然他也坦承推拿過程中,難免會碰到「咖稱」(台語),但絕不可能將手伸到那麼下面觸碰對方陰道、肛門,「要給她調整的時候,她就說很痛,我就沒給她做了啊。」
法院審理期間,告訴人的兒子也證實,當天陪母親就診時,自己原本也在推拿床邊,後來是覺得太擠才退出來站在布幕外,沒有人逼迫或要求他離開,從頭到尾只聽見母親大喊:「好痛啊!」沒有聽到什麼可疑聲響,另外,根據告訴人提出的驗傷報告,醫院不管是在肛門或陰道,都無法找到任何疑似性侵的跡證,告訴人在面對警方、檢察官、法官訊問時,證詞也多有所矛盾、前後不一。
最後法官認定,不管是間接或直接證據,都無法形成被告假藉醫療行為性侵之心證,既然沒有充分證據證明被告有罪,自然應判決張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