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爭執刀刺胸 莽男殺人未遂起訴

出版時間 2017/09/08
雙方從店內走出後發生拉扯。翻攝畫面
雙方從店內走出後發生拉扯。翻攝畫面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今年初帶著女友與友人到新店區一家卡拉OK店飲酒歡唱,席中與另名徐姓男子起衝突,結果遭徐男持摺疊刀攻擊,女友為了奪刀,也被徐男畫傷,過程中徐男倒地撞傷頭部,竟反控陳男與女友傷害。台北地檢署今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起訴徐男,陳男及其女友挨告部分則獲不起訴。
 
起訴指出,陳姓男子(54歲)與陳姓女友及1名友人在今年1月30日晚間,到新店區一家卡拉OK店唱歌喝酒,不久後陳男的另名友人則帶著徐男(41歲)也到場,雙方於是一同飲酒作樂。
 
酒過三巡之後,雙方講話愈大聲,陳男和徐男開始為了付賬等細故起了口角,因此不歡而散。不料陳男帶著女友走出店外後,徐男竟從後跟上,朝摺疊刀攻擊陳男,並刺傷陳男的右胸、右背、右手等處。
 
陳男的女友見狀,急忙上前阻止、企圖奪刀,不過也被徐男畫傷手指、持刀柄敲頭。混亂中徐男也摔倒而撞傷頭部,血流不止。
 
由於雙方就在路旁大打出手,警方隨即獲報趕到逮捕醉到胡言亂語的徐男,並將傷勢較為嚴重的陳男等人送醫治療。
 
徐男出庭時仍辯稱,當時只是想教訓陳男,沒有要殺害他的意圖,是為了自衛才刺傷陳男。不過檢方認為,陳男傷勢嚴重,且依照傷勢研判,徐男還曾從陳男背後攻擊,不採信他的辯詞,今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嫌起訴他。
 
至於徐男因頭部受傷,而另控告陳男及女友也涉犯傷害部分,檢方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是陳男等人出手,造成徐男受傷,因此處分不起訴。(游仁汶/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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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場壓制徐男。翻攝畫面
大批警方到場處理。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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