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董姓女子等人日前到印尼峇里島玩,行程最後兩天入住的Villa遭小偷入侵,損失超過十二萬。董女說,飯店竟自認沒疏失,不肯賠償,僅願意配合警方調查。但因她們搭乘當天下午四時飛機回台,警方「很巧地」說要到四時後才能完成報案手續。為了趕飛機,她們只能無奈放棄完成報案手續,案件等於無法成立;董女說,台灣旅行社後續也不聞不問,把責任推給當地導遊,讓她感覺「就像是被遺棄在外地的孩子」。
董女母親楊姓婦人說,她們在高雄旅展向「興國旅行社」購買印尼峇里島五天四夜行程,本月二日與女兒、女兒男友及兒子等一行四人前往峇里島,前幾天都很順利,四日入住Agata Resort Nusa Dua(努沙杜瓦阿加塔度假村)的Villa。六日起床準備返國時,女兒男友發現遭竊,大家行李中的美金、台幣及印尼盾都不見了,一只名牌手錶及數位相機等值錢物品也不翼而飛,總共損失超過十二萬元。
楊姓婦人說,她們查看房間後,發現小偷趁她們睡覺時撬開門鎖,卻只搜刮容易脫手的現金、手錶,其他如信用卡、護照等都未被拿走,「明顯是早有預謀的慣竊」。
讓她們生氣的是,她們第一時間反映給飯店及台灣旅行社,飯店雖陪同她們通報當地警方處理,但卻不願承認安全管理疏失,僅將該案交由當地警方調查。員警雖然中午前就到飯店採證,但「很堅持也很湊巧地」表示要到下午四點後才能完成報案手續,而她們的返台班機時間正在就是當天下午四點。
楊姓婦人說,為了趕搭飛機回台,她們無法完成報案手續,整起案件等於無法成立。而台灣的旅行社事後也不聞不問,更讓她們感到心寒。
興國旅行社林姓主管表示,董小姐一行是跟團團客,導遊知道她們遭竊後,立即幫忙報警,印尼警方也到場協助處理,同團旅客目前只有董小姐一人反映財物失竊。且這個團好在當天結束,導遊有告知董小姐,若要等待印尼警方完成失竊調查,可能會影響她返台行程,董小姐最後選擇與同團旅客一起返台。
林姓主管說,他們與這家Villa業者合作多年,頭一回遇到有客戶反映遭竊,一定會盡力處理,包括了解印尼警方報案進度與Villa是否有保險可理賠等,「我們也不希望發生這種事,但目前沒有賠償規劃。」
對於董小姐是否有可能向旅行社求償損失,高雄市政府主任消保官殷茂乾說,「這有一定難度」,若這間Villa已做好安全維護,董小姐依然被竊,就很難以飯店安全維護不周為由,連帶向收取團費的旅行社求償。
而這間Villa是否做好安全維護?恐需由印尼警方認定。若董小姐能取得印尼當地警方開立失竊單、並提供足以證明飯店安全維護不佳等司法證據,可在返台後,持這些證明依《消費者保護法》中業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瘕疵,要求旅行社賠償相關損失,另也可循《民法》途徑提出損害賠償主張。在訴諸法律前,董小姐也可向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請求消費糾紛調處。(劉智維、吳慧芬/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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