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O-Bike違停置放在殘障機車格位內。林振義攝
O-Bike又遭檢舉路邊違停!有民眾投訴《蘋果》指高雄市中正區中正、復興路口一處殘障機車格位內停滿至少6輛O-Bike,加上格外還有2輛,明顯為業者集中違規停放,民眾批業者「無良」。《蘋果》記者今下午二時許前往察看,確實該處有O-Bike違規停放事實。稍早交通局獲報後通知業者限時改善,下午2時48分已全部移置他處。
交通局說,因現行《高雄市妨害交通車輛處理自治條例》對共享運具的規範不足、罰則也不清,除將修改增訂,另也將針對自行車、電動車及汽車等共享運具擬定專屬自治條例,強化共享運具的管理與規範,現階段若有違停會先通知業者,以勸導改善、強化業者自主管理為主,若屢勸不聽才會逕行舉發等強制處置。
高市交大則表示,業者若限期未改善,未依規定停放車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開罰3百元,至於業者亂投放則可依第82條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開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不過亂投放得有民眾拍照舉證或現場投放現行犯被活逮等具體證據。(周昭平、湯寶隆/高雄報導)
殘障機車格位內至少有6輛O-Bike違規停放。林振義攝
民眾檢舉O-Bike違停置放在殘障機車格位內相當無良。翻攝畫面
業者獲報後今下午派員前往移除。照片交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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