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20歲陳姓女子,今年大年初四與4名網友相約到宜蘭羅東的好樂迪歡唱,席間喝下摻有混合型毒品咖啡包的啤酒,出現發抖、意識不清等症狀,送醫後不治,同行友人坦承在啤酒摻了毒咖啡,還說:「我們都有喝,只有她這樣」檢方偵結,認為邀約的蘇男及提供毒品的陳男涉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家住新北市的女子陳女(20歲,新北市五股區人),今年1月初才過完生日,在網路認識住在宜蘭的男子蘇凰任(21歲),今年1月30日深夜10時55分,邀陳、黃兩人到宜蘭後,一起吸食毒品「喵喵」、K他命、一粒眠等毒咖啡包,之後蘇男再找來有毒品的陳佑安(26歲)、游孝明(29歲)等人前往羅東鎮公正路上的好樂迪KTV歡唱。
隔天清晨2時35分,蘇男、陳女及黃女等人搭計程車前往好樂迪羅東店的218包廂,而陳男帶著毒咖啡包於清晨2時54分抵達。
4人進到包廂後,蘇男把陳男提供的摻有喵喵、K他命及一粒眠的毒咖啡1包,倒入啤酒內,隨後1人倒1杯飲用。陳女在清晨4時13分許,出現語無倫次、揮舞雙手、過度興奮等情形,最後癱倒在沙發上,全身出力、喘氣後昏迷。
蘇男和陳男見陳女出現異狀,擔心提供毒品施用一事曝光,未立刻叫救護車,遲至清晨5時20分許,才請KTV服務生代叫救護車,而陳男、黃女及事後才到場的游男先後離去,現場只留下蘇男等救護車,並向救護人員聲稱陳女是「喝酒後無意識」,陳女被送往羅東聖母醫院搶救,但出現雙側肋膜囊積水、肺水腫、氣管內有氣泡物、彌漫性內臟出血等情形,於該日晚上9時16分許,陳女因中毒性休克宣告不治。警方於清晨6時許獲報後,派員前往好樂迪調查,在KTV服務生所清理的垃圾袋內,發現毒品殘渣袋。
蘇男於偵訊時說詞反覆,辯稱沒有邀約其他人用毒咖啡包,只有邀約大家來唱歌,是陳男到好樂迪KTV時,從口袋內丟出1包含有新興毒品之咖啡包,他才當著大家的面,把毒咖啡包放置啤酒中倒給大家喝。但警方調閱雙方通訊軟體通聯記錄,發現蘇男所言是卸責之詞。
另陳男辯稱不認識死者陳女、黃女,是蘇男邀他到好樂迪羅東店218包廂,蘇男在電話中問他有沒有K他命,他到好樂迪後,蘇男趁他不注意時,偷偷從他的口袋中翻出毒咖啡包,他根本不知道蘇把毒咖啡包摻入啤酒內,是他喝啤酒時覺得苦苦的才知道。
另外同行的黃女則說,除夕晚上陳女找她於大年初三、初四到宜蘭,之後去好樂迪羅東店是為了開趴,她不知道蘇男在啤酒內摻毒,直到她喝到苦苦的酒時,問現場人,才有人回說「是加料的」,她把杯子的酒喝完,但喝完半小時後,她開始覺得頭暈,後來陳女就開始發瘋、快暈倒,她原本要報警,但陳男及在場的游男都說有毒品,不要報警。
另外,蘇、陳、黃共同的通訊軟體群組內,黃女曾問蘇男「Coffee」是指毒咖啡包,而她曾聽陳女說蘇男「有在玩」,而她並不知道到宜蘭要做什麼。
黃女也說,在1月28、29日凌晨,她曾和死者另在新北市五股區汽車旅館內施用毒咖啡包,並在同日下午陳女前往新北市蘆洲區找她後,兩人一起到宜蘭縣羅 東好樂迪包廂前,期間並沒有再一起施用毒品等語。
後來到場的游男則說,當天是被陳男找去,他到現場時,眾人都很興奮,直到陳女突然昏倒,他有嘗試叫醒陳女,但沒立刻叫救護車,但沒阻止黃女報警。
而KTV服務生則說,眾人到店裡都好好的,直到清晨4時19分叫他到包廂掃碎玻璃時,他才發現有一個女生躺在沙發上大吵大叫,像是喝醉的樣子,救護車抵達時,包廂只剩蘇男跟陳女,而陳女完全沒有意識。另名劉姓服務生則說,當時他看到一名女子躺在沙發、桌子間的地板上,而其他人拿包包、穿衣服準備離去,另一女子請他報警。
檢警相驗後,發現陳女是多重濫用藥物中毒治中毒性休克死亡,而在陳男的毒咖啡包內發現有毒品K他命、喵喵、一粒眠等成分,另外,陳女身上的毒品「喵喵」濃度已達致死濃度,而7-Aminonimetazepam則已達中毒濃度,並是加重中毒死亡原因。
檢方認為,蘇男、陳男違反《藥事法》第83條第2項明知為偽藥,轉讓致死罪嫌、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死。兩人係以一行為侵害數罪名,屬想像競合,應從一重明知為偽藥,轉讓致死處斷。兩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為共同正犯,提起公訴。至於陳男、游男與黃女被控涉殺人、過失致死等罪嫌,因罪證不足,不起訴。(林泊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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