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站陸橋取締交違 網友「偷拍」

出版時間 2017/08/30
網傳國道警察在陸橋上拍攝取締交通違規照片。翻攝畫面
網傳國道警察在陸橋上拍攝取締交通違規照片。翻攝畫面

有國道用路人接獲超速罰單,地點是國道3號苗栗後龍路段,受罰用路人從取締照片拍攝角度,研判警察從國道上方的陸橋,由上往下拍,質疑警方偷拍,還製作照片並上字揶揄「專業不重要,位置最重要」。

苗栗民眾最近使用手機通訊軟體Line,熱傳1張國道警察在陸橋上拍照取締照片,還附上文字「他熱愛攝影,每天勤拍,雖然技術不是很好,但每張作品都價值上千元;所以說,專業不重要,位置最重要!PS我有買過他的作品」,令人不覺玩薾,讓收到罰單的民眾特別有感,紛傳提醒朋友注意、小心提防。

國道2隊交通組組長張宏杰表示,該陸橋取締位置下方是一處巡邏點,前方也都有設立「前有測速」警語標誌,且陸橋是位在國道範圍內,並無偷拍或違規取締疑慮。

轄區國道2隊後龍分隊長許世民指出,因國道上取締龜速、任意面換車道、未繫安全帶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等有實質上的困難,在陸橋上視野較佳,測拍角度也相對容易舉發;因逕行取締主要目的是為了交通安全,「超速」行為當然也是不能放過,呼籲用路人還是要遵守限速等交通規則。(吳傑沐/苗栗報導)

網傳國道警方陸橋測拍取締照片調侃,網友還稱每天勤拍。翻攝畫面
收到罰單的用路人,眼尖察覺是警方在陸橋上取締。翻攝畫面
該陸橋圍籬有顯國道警方破壞方便測拍的缺口。吳傑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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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2隊後龍分隊在這座陸橋取締。吳傑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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