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有男子以超人姿勢騎機車也被開罰1萬2000元。資料圖片
機車上的這一餐,好貴!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李姓男子去年12月20日下午3時許,騎機車經彰化縣鹿港鎮鹿東路,單手騎機車且另一手拿著午餐邊騎邊吃,後方轎車行車記錄器錄下檢舉,警方取締開罰單。
李男不服舉發提出申訴,被駁回再提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又駁回上訴確定,不得再上訴,判罰1萬2000元,要記違規點數3點,還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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