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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幫陳水扁算命而名噪一時的詐欺犯黃琪(24歲,本名黃照崗),被警方查出盜用他人信用卡個資,還誆稱是藝人林青霞的助理,藉機盜刷7萬元,創下Apple Pay今年3月在台上市以來首宗盜刷案。
昨天黃琪落網後否認盜刷,辯稱被害人知情,檢方認事證不明確,諭令3萬元交保,黃琪卻哭窮沒錢繳,改責付給律師並限制住居。
今天上午黃琪竟然還發出所謂的「聲明」,強調自己並非盜刷,而是持卡人原先授權他刷卡,事後卻否認;黃琪還提到,自己「歷經長時間的偵訊」、可是「連續七小時戴上手銬的大片瘀青所帶來的疼痛」,仍要打下這篇聲明為自己辯白,還說「我一個人的事情」,希望不要牽及「我無辜的母親以及我愛過的人」。(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黃琪 聲明函】全文
針對此次警方認為黃琪盜刷他人信用卡案件,黃琪之聲明如后:
一、本案所用來綁定 ApplePay 的信用卡,均是經過持卡人授權使用。相關的書面授權資料,也已於最快的時間內整理完成,週一將即遞狀至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本案之相關信用卡資料(包含卡號、有效期限、授權碼)以及持卡人的個人基本年籍資料,均是持卡人本人所交付,並授權我於一定額度內使用。何謂盜刷?
三、相關授權經過以及對話紀錄,我都有留存,實在不容因為對方與我的關係生變,便一概否認先前授權我使用的事實,甚至向該管公務員誣指為盜刷。其心態究竟何在,著實可議。
四、由於這件案件的緣故,我拖累了太多無辜的人。因此,在歷經了長時間的偵訊後,哪怕忍著雙手手腕上因為連續七小時戴上手銬的大片瘀青所帶來的疼痛,我都得打下這篇短短的聲明。
五、我相信司法機關一定會就本案作出客觀合理的判斷,然而,無論有罪或無罪,都是我一個人的事情,這罪實在不及我無辜的母親以及我愛過的人。懇請各位媒體朋友,在報導上能夠高抬貴手,留給無辜的人一些隱私和空間。
六、對於消耗那麼多社會資源,也浪費各位媒體朋友那麼多的時間,非常愧疚。誠心的向各位致上最由心的歉意。
黃琪 於 2016.8.26 上午 5 時 30 分
出版時間0800
更新時間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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