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今到北檢按鈴告發教育部長潘文忠。吳珮如攝
屏東永達技術學院因招生困難,2014年8月停辦,如今已逾3年,但高教工會和前永達教師賴福林質疑,依據《私立學校法》等規定,大專院校停辦3年內若未復辦,就要進行解散程序,但教育部卻疑似幫永達「開後門」,修改辦法延長解散年限,且永達積欠教職員上千萬元薪資,學校停辦後,不但未優先還錢給教職員,學校行政支出還高達9千多萬,疑似挪用資產,因此告發教育部長潘文忠、永達董事會等,涉嫌瀆職、圖利等罪。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今與十多名成員,來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蘇指出,依據《私立學校法》永達應進入解散程序,校董把持的校產應該進行解散程序,回歸公共,但教育部卻偷偷地為校董量身打造「永達條款」,把解散清算的年限延長至2020年,但校董卻涉嫌透過變賣、轉型、浮濫支出等方式,企圖將校產轉換為私產,其中可能有不當的利益輸送。
蘇質疑,永達校產不斷縮水,支出卻不斷擴增,一所沒有老師、學生的學校,為何支出一直增加?但教育部都沒有徹查。因此他們按鈴告發永達的董事會涉嫌背信罪。教育部技職司前司長李彥儀則未依法向法院聲請解散原董事職務,重組董事會,則涉嫌瀆職罪。而教育部長潘文忠任內修訂辦法延長解散年限,恐有圖利永達校董之嫌,因此他們希望檢方能嚴查此案。
永達前教師賴福林則指出,希望司法能發揮最後一點點正義,因為教育部當初有發函給永達,指停辦期間的財務收支應報部以利監督,學校相關經費則應優先使用於教職員相關安置及工作經費,不得償還董事會借款,但事後教育部沒去監督永達有無實施,讓他感慨:「這叫做正義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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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達前教師賴福林代表按鈴告發。吳珮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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