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崇晏三年前嗆時任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下賤、無恥,高院二審認定本案屬言論自由範圍,今改判洪男與同案被告無罪,方仰寧簡單表示,「沒有評論。」資料畫面
三年前太陽花學運期間,洪崇晏等人涉嫌號召群眾路過中正一分局,並於4月11日在北市中正一分局前喊口號,高院二審認定本案被控侮辱公務員部分,均屬言論自由範圍,今改判洪男與同案被告陶漢無罪,而當時中正一分局分局長,現任北市警局主任秘書的方仰寧則簡單表示,「沒有評論」。
高院審理三年前411包圍中正一案,判決洪崇晏當時罵分局長方仰寧「下賤、無恥」等話,屬於言論自由表達,因此無罪定讞。洪崇晏表示,世大運開幕式遭年金改革團體抗議,直言「他們(指反年金改革團體)假裝自己沒有資源」。(突發中心邱中岳/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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