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花(前)認為法院判刑不公,擔心必須拆屋還地。林靜盛攝
雲林崙背楊文榮、洪金花夫妻等6人,今上午到雲林地方法院陳情,希望法官受理更審一塊8平方公尺(約1坪多)土地的侵占案,還夫妻一個公平判決。但地院庭長廖國勝表示,判決於法有據,因聲請理由無新事證,為此駁回50多次,目前仍有聲請再議案件審理中。
楊文榮夫妻位於崙背鄉的住家,1997年道路拓寬,隔年進行地籍圖重測,因與鄰居無界址共識,1999年對左右兩側鄰居,提起民事確認經界(確定界址之意)訴訟,但雲林地方法院2001年判決認定楊文榮夫妻的一道牆,侵占鄰居約8平方公尺面積,此後兩夫妻開始上訴、聲請再議,16年來已50次,皆維持原判與駁回。
洪金花認為,地籍測量有誤在先,法院以相同理由及學說論訴駁回,讓他們喪失訴訟權益,且擔心須拆屋還地,加上地政機關註記「本建築部分侵佔鄰地」,無法貸款不能新建房屋,所以不斷爭取公道。
但庭長廖國勝表示,當年審理中,先後請西螺地政事務所、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量鑑測、傳訊證人並到現場實地履勘,參酌兩造指界位置、經界線附近房屋位置、地籍圖等,判決確認界址。但陳情夫婦仍堅持判決有誤,持續聲請再議。
廖國勝強調,司法應以調查證據進行公平裁決,不能因特定人之主觀片面說法而偏倚,且法官獲知該住家有漏水情形,曾試圖協調陳情人與兩鄰居,兩鄰居皆同意現地翻修,且多年來無意願要求「拆屋還地」,但陳情人堅持法官認定界址錯誤,調解無法成立。(林靜盛/雲林報導)
成為興訟主角的牆。翻攝畫面
雲地院庭長廖國勝表示,判決於法有據,且試圖幫三方調解,因陳情人堅持己見破局。林靜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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