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違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今依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19人。台北地院下午4時30分召開移審庭,決定是否續押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永豐金控副總經理陳佳興4名在押被告,其中廖怡慇請求以1000萬元交保。
廖怡慇(54歲)除被起訴涉嫌協助違法超貸外,因為在6月檢調搜索三寶公司時,有偷偷撕毀文件的滅證動作被當場逮著,還因此被起訴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規定,「意圖妨礙主管機關檢查或司法機關調查,而變造、湮滅、隱匿有關紀錄、文件。」
關於撕毀文件的部分,廖怡慇今在庭上坦承不諱,但由辯護律師代為發言辯稱,她撕毀文件只構成「湮滅他人刑事犯罪證據」的罪刑,不構成《證交法》中的妨害司法調查罪行,因為她本來就沒有與丈夫李俊傑及何壽川等人共謀,對李、何涉嫌的背信犯罪實際上並不知情。
廖怡慇的律師強調,廖在本案中的角色,只是非常傳統的台灣主婦,幫丈夫保管印章,聽從丈夫指示用印、簽字,對於所經手的事務其實完全沒有過問,在起訴書所列出的證據中,也沒有任何人指出廖怡慇有參與李俊傑、何壽川等人之間的決策。
講話輕聲細語、語氣溫婉的廖怡慇還強調,她這10年來其實很少管三寶建設的工作,在哪裡沒有職稱,「只領5、6萬元的車馬費」,她近年主要從事「阿彌陀佛關懷協會」(ACC)執行長,該組織從南非傳來,她一手打造出20多名員工的規模,此外還會去慈濟做茶道教學,生活範圍只在這幾個地方,還有3個小孩以及婆婆要撫養,小孩最小的還在念高中,沒有逃亡之虞,請求以1000萬元的保金交保。(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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