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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禿頭男蟲蕭弘岳被控前年起陸續在交友網站假冒富商,對上百名女子騙財騙色,詐騙金額超過2千萬,被害人甚至包括一名曾為青春偶像的已婚女藝人,台北地院審理後今認定蕭弘岳犯27個詐欺罪,判應合併執行9年徒刑,另外判刑2年4月,此部分得易科罰金84萬元,可上訴。
蕭弘岳(39歲)今天到庭聽判,聽到被判9年重刑,雖然強自鎮定的說「瞭解」,但還是難掩激動。宣判後法官續開羈押庭,蕭弘岳還是鎮靜地依照預先準備的答辯內容辯稱,案發至今他已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經過媒體曝光與司法審判,他絕對不敢再犯,請求法官讓他交保向親友籌錢賠償被害人,他並稱,有持續地還錢給和解的被害人,而且他還有一對12歲、6歲的女兒要養,絕無逃亡之虞。
但檢察官駁斥,蕭弘岳的犯案手法都是透過網路,如果讓他交保,即使限制住居讓他每天到警局報到,還是有高度的再犯可能,且蕭弘岳稱要出去籌錢賠償被害人,但事實上蕭弘岳卻將名下財產脫產,親友也曾在庭上表示無能為力資助他,顯示蕭弘岳稱要還借錢賠償並非誠實。蕭弘岳聽到這裡不禁高高嘟起嘴唇表達不滿。法官最後諭知評議後裁定是否延押。
檢警調查,蕭弘岳舌粲蓮花、擅於裝闊,落網前在「SKOUT」、「甜心包養網」等交友平台,化名「蕭弘業」、「蕭弘越」、「蕭譽其」、「Stanley」,自稱手機盤商結交女網友,每當有女網友上鉤,他就約出對方見面,他再穿著名牌服飾,開著保時捷、凌志、雙B名車赴約,車上還故意擺放數十萬元現金,讓女網友見錢眼開、自願與他交往,交往之後,蕭弘岳除了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並拍攝裸照,還會以錢拿去投資、幫公司節稅等理由,要求對方替他刷卡買手機、精品、汽車。(李奕緯、林冠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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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2:57
更新時間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