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新增台南地院說法、動新聞)
毒販柯傑雄為幫母親追討百萬債務,將被害人殺害棄屍山區,甚在高雄市街頭與警方駁火。《蘋果》接獲爆料,柯傑雄也是被「愛蜂法官」、台南地院法官王國忠釋放的槍砲嫌犯。回顧今年4月中旬,警方逮捕買槍的柯傑雄,警方懷疑柯買槍是要尋仇,向法官聲請羈押,但王國忠認為柯傑雄是證人,且無法證明柯買槍要做壞事,裁定放人,不料柯上周竟又犯下殺人棄屍案、並與高雄警方街頭駁火。
台南地院發言人郭貞秀說,柯傑雄今年4月被查獲持有改造槍彈,被檢方以有串證之虞聲押,因為柯嫌坦承涉案,改造槍彈均已扣案,相關被告、證人都已到案,再加上持有改造槍彈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非重罪,法官王國忠認為沒有串證之虞,4月19日駁回羈押聲請。該案也於6月9日偵查終結,由台南地檢署起訴。
郭貞秀說,法律羈押的目的,是確保被告到庭,接受偵查、審判,羈押一個人不是以他犯的罪為主要考量,是否符合有勾串、逃亡之虞等羈押要件,也不能以結果論,反推當時未羈押柯傑雄,導致今日的犯案結果。羈押要件要如何訂定才能更符合實務,都是可以討論修法的方向。
毒販柯傑雄(37歲,有槍砲、毒品前科),為了幫母親追討90萬元債務,上周三持槍欲押走債主哥哥張男時,開槍將對方殺害後夥同共犯金國興棄屍山區,兩嫌棄屍後,在市區遇警盤查,柯心虛開槍,遭制伏逮捕,供出殺人案情,金則逃逸,並與兩人的「老大」黃保憲前晚在八五大樓附近與警駁火。
《蘋果》昨晚接獲爆料,柯傑雄是警方列管的治安顧慮人口,他早在今年4月就因為買槍,遭警方逮捕移送台南地檢署。檢警認為柯傑雄買槍是要尋仇,再加上柯是治安顧慮對象,便向法院聲請羈押柯傑雄,但當時強制處分庭的法官是王國忠,他認為「柯傑雄是指控陳嫌的買槍證人,且警方無法查證柯買槍的目的」,裁定當庭釋放柯傑雄。
台南地檢署今天證實確有此案,且全案已經起訴。柯傑雄今年2月中旬以2萬5000元代價,向陳姓嫌犯購買1把改造手槍及20顆子彈,他又在今年3月底以3萬5000元代價,購買1把改造手槍及30顆子彈。
因柯傑雄一口氣持有兩把手槍及50顆子彈,警方認為柯傑雄可能要犯大案子,4月18日在台南市區拘提柯傑雄,起出2把手槍及12顆子彈,同時逮捕賣槍的陳姓男子。
檢警認為柯傑雄犯罪事證明確,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但王國忠認為,柯傑雄是買槍的證人,並非主要被告,才會裁定飭回。(王勇超、王志弘、辛啟松/台南報導)
出版時間:1256
更新時間:2314
相關新聞
為母討債殺人 主嫌怨:有難找不到朋友
愛蜂法官放走槍砲犯 律師:不問人只問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