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公安究責 北檢再傳2建築師

出版時間 2017/08/08
大巨蛋到底有無公安的疑慮,徐少游(圖左)、羅興華(圖右)三緘其口。呂志明攝
大巨蛋到底有無公安的疑慮,徐少游(圖左)、羅興華(圖右)三緘其口。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巨蛋弊案,上周傳喚台灣建築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後,今以證人身分約談遠雄安全顧問、監造建築師羅興華與徐少游,釐清設計、監造過程是否涉及不法,2名建築師訊後離開地檢署時,對於記者詢問大巨蛋是否有安全的疑慮,始終三緘其口。

大巨蛋最早起源於台北市政府在1995年成立「巨蛋催生小組」,時任市長陳水扁還頒贈巨蛋催生小組最高榮譽顧問聘書給王貞治,隔年1月規劃利用松山菸廠興建大巨蛋。馬英九擔任市長後進行招商作業,並成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負責規劃。

台北市政府於2003年委託羅興華建築師事務所進行大巨蛋可行性評估及規畫,遠雄集團得標找來劉培森建築師成協力廠商,但劉因理念不合而退出,遠雄又找原先規劃大巨蛋的羅興華作為協力廠商,而羅興華也為此遭外界質疑球員兼裁判。

柯文哲上任後,當新市府團隊一再質疑台北大巨蛋安檢問題時,羅興華也親上火線,強調巨蛋安全係數非常高,「(市府)這是假命題,如果成立,101也可以拆了,所有鋼構都不能用了。」

不過因為「大巨蛋案」施工造成鄰近古蹟毀損,捷運隧道產生裂縫等違失,台北市都發局去年5月14日到工地現場進行勘驗,發現大巨蛋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原核准圖說施工,不符勘驗比例約70%。都發局認為,大巨蛋兩位建築師羅興華、徐少游違反《建築法》第18條規定,因此將兩人移送建築師懲戒委員審議。(呂志明、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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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游(圖右)、羅興華(圖左)開完庭後,領取證人旅費。呂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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