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每次招考新進員工,都吸引大批民眾報考。資料照片
中油爆發招考弊案,檢警發現,集團首腦陳文棋曾涉及台銀、中鋼、台電等多項國營事業考試舞弊案,雖曾被依詐欺等罪起訴,但最後都獲判無罪定讞。律師洪宗暉指出,目前無法源依據處罰民間自行舉辦的考試舞弊,「建議相關機關修法,讓大型考試納入妨害考試罪保護的範疇。」
律師洪宗暉表示,目前《刑法》中妨害考試罪,只有處罰依據《考試法》所舉辦的國家考試,例如公務人員高普考、特考、專技人員考試等等,公營事業機關自行舉辦徵才考試並不在其範疇。
而舞弊雖然屬於行使詐術的行為,但是國營事業只是因此誤將該考生錄取,並無財物損失,錄取資格也不算是考生取得財產上利益;而後考生所得薪資,也是考生以勞力換取,儘管名實不符,但仍與詐欺罪的處罰規定有差距,造成現今無法源論處舞弊的窘境,讓有心人士有恃無恐,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建議相關機關修法,將國營事業、指考等大型考試,也納入妨害考試罪保護的範疇。
律師柏仙妮也指出,若舞弊行為已經嚴重影響該場考試結果,造成招考單位必須重新招考,招考單位可以向舞弊人士提出《民事》的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前次招考及重新招考的舉辦費用,如果當初招考簡章中,有特別規範舞弊行為的罰則,也可一併納入求償;假使是舞弊人士考上後事件才曝光,招考單位可以不需預告,無條件解除勞雇契約。(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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