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鹽埔鄉長被控賄選 判當選無效定讞

出版時間 2017/08/01
葉明博。翻攝鹽埔鄉公所官網
葉明博。翻攝鹽埔鄉公所官網

2015年間因前任鄉長賄選遭判刑去職而補選上鹽埔鄉長的屏東縣前議員葉明博,當選後也因樁腳涉賄被判刑,遭補選對手呂家萱提告當選無效,一審認定葉明博賄選判他當選無效,高雄高分院今駁回上訴,判葉明博當選無效定讞。
 
本案源於屏東縣鹽埔鄉長呂清輝2015年間因涉嫌賄選遭起訴判刑,呂同年10月自行請辭,縣府則於12月底舉行補選,最後由葉明博出線,不料事後屏東檢調接獲檢舉指稱葉男參加補選期間有樁腳涉嫌買票,檢方偵查後將涉嫌為葉明博買票的樁腳等4人提起公訴並經法院判決有罪。
 
落選的前鄉長呂清輝之女呂家萱事後以此提告葉當選無效,高雄高分院今天判葉明博當選無效,全案定讞。(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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