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網友意見)
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不滿妻子藍婉綺在未經他的同意下,將名下帳戶610萬元匯入她的帳戶使用,對妻子提出竊盜、偽造文書,全案經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後,法院審理認為藍女盜用張乙濤印章涉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10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時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參加2場法治教育。
張乙濤對妻子提出竊盜等告訴後,另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方法院在去年初,判決2人離婚,2人所生的小孩由藍女照顧,但張男每個月必須給付10萬元的撫養費。
以元祖食品起家的展圓國際公司董事長張寶鄰轉戰大陸餐飲,在中國山海開設連鎖店「代官山」一炮而紅,接著又以旗下深受小資女喜愛的「跳舞香水」下午茶甜點店趁勝追擊,又再次擄獲貴婦、名援的心,張寶鄰的長子張乙濤與藍婉綺結婚後,長期在中國幫忙經營展圓旗下連鎖店。
張乙濤與藍婉綺2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雙方是因為親戚介紹認識,認識1個月張乙濤便求婚,2個半月上門提親,5個半月已訂婚,6個多月後結婚,還一口氣生了3個小孩。但2人並未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而是漸行漸遠。
2013年11月間,藍婉綺自中國返回台灣台北住處,張特別傳簡訊要藍女不得進入位於台北的住處,但藍女仍進到房內,並將張乙濤帳戶內610萬元的存款匯入自己戶頭,張男發現後怒控藍女涉犯竊盜、偽造文書等罪嫌,經北檢偵結起訴。
法院審理時,藍女坦承有領走610萬,但否認犯罪,她辯稱在領走610萬時,2人仍是夫妻關係,當時丈夫有告訴她印章、存摺放置處,並告訴她提款卡密碼,可以隨時提領做為家用。
藍女說,2013年11月間,她有接到丈夫用微信傳給她的訊息「台北房子的鑰匙換過了,也交代警衛了,請不要回來住了」但他回家時,鑰匙並沒更換,也沒有被警衛攔下,印章、帳簿都放在原處,密碼也沒更改過,她提這些錢作為她與子女在大陸地區的生活費,是經過丈夫授權,並未違法。
但張乙濤出庭證稱,這些錢是從元祖公司匯到他的帳戶,用途是個人投資和房貸扣款用,帳戶平常妻子不可以用,只有一次因為不能用網路銀行將美金轉新台幣,才請妻子幫他臨櫃辦理,至於家庭的開銷,他則是用大陸地區的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轉給妻子,並非她盜用的台灣帳戶。
法官認為,藍女盜用前夫張乙濤的印章、存摺,主要是為了偽造文書進而取得其存款,並未將其印章及存摺據為已有,與刑法上竊盜罪的構成要件不合,並不成立犯罪,因此諭知無罪,但行使偽造文書罪則事證明確,判決有罪。(呂志明/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網友普遍認為600萬養孩子太便宜了,「對生了三個孩子的老婆還這麼摳, 這種男人不要也罷!」、「600萬的生活費還太少了吧,三個孩子要養到大哦?」、而且「600萬換不回女人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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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00:01
更新時間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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