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一名張簡女騎士(40歲)26日下午4時28分騎車前往皮膚診所看診時,行經前鎮區一心、光華路口見號誌轉紅遂減速煞車,但疑當時天雨路面濕滑,使得機車輪胎壓過路面箭頭指標線時突打滑,導致女子摔車。
女子起身見剛買1年多的愛車受損十分心疼,認為摔車起因是標線太滑所致,於是強忍全身酸痛向一心派出所請求調閱監視器,但因機器角度問題沒拍到摔車畫面。女子不死心,遂轉向摔車路口的NISSAN日產汽車經銷商詢問,皇天不負苦心人,車廠監視器剛好拍下女子摔車畫面,證明女子是騎車壓過箭頭標線之際打滑,非其他因素所致。
女子事後到院治療,左肩和頸部扭傷、左大腿與臀部也有瘀青,疼痛讓張簡小姐不得不請假休養。她投訴《蘋果》表示:「手不舉,連衣服都要先生幫忙換,更不用說上班!」。
張簡小姐說,27日取得監視畫面的證據後,已向市府1999申訴,對方回應需5至7個工作天回覆。她表示,機車才買1年多,現修理要花6千元,加上自己需休養1星期,這一切不必要的損失和傷害,都是標線太滑造成。所以才會當起柯南積極找尋監視畫面,要證明起因不是自己所為,請求國賠彌補這些損害。
對此,高市交通局說,該局進行道路標線是依交通部頒定的交通標線作業規範,使用材質、摩擦係數等都有一定規範。女騎士指行經標線打滑跌倒,可能有標線太滑、車子胎紋太淺、路面凹淺不一、行車動線是否涉轉彎等動作等,這需到現場會勘,會近期到現場會勘有無立即改善必要,不過,除這名女騎士外,未有第二位騎士反映在此因標線摔倒。另對女騎士要申請國賠,尊重其權益,該屬該局負責的不會規避。
律師吳春生則表示,道路標線屬公共設施,女騎士雨天壓過標線確實摔車受傷,依事實來看,國賠條件是夠,但法院審理時,需考量當時車速、機車要直行還是轉彎,甚至機車本身車況等因素,才能認定責任歸屬。(楊適群、吳慧芬/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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