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趴睡悶死 遭裹垃圾袋棄屍6年才曝光

出版時間 2017/07/20
新手爸媽讓幼兒趴睡不幸悶死。示意圖
新手爸媽讓幼兒趴睡不幸悶死。示意圖

屏東毒蟲夫妻許金祥、黃佳惠10年前同床一覺到中午,醒來驚見當時僅約2個月大的兒子趴睡悶死多時,因2人吸毒且黃女有案被通緝、不敢報警,2人心慌用垃圾袋密封兒子屍體10幾層、棄置墓園,4年前因幼子未應屆入學,全案才曝光,二審依過失致死罪與遺棄屍體罪判許男夫婦各1年4月及1年徒刑,許男上訴求輕判,今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許男(43歲)與黃女(32歲)於2007年3月生下一子,但2013年8月已達入學年齡的小男孩,遲遲沒向學區小學報到,校方通報屏東縣府教育局和警察局協尋,找到許男2人查問,才知男童早已殞命。

許男2人供稱,2007年4、5月間,帶著當時出生僅約2個月的兒子租住屏東市一處頂樓加蓋套房,某天夫妻倆一起睡到中午,發現兒子在旁因趴睡窒息,已死亡多時,由於事發前2人有吸毒,黃女還因毒品案件被通緝,他們不敢報案處理,又找不到親友伸出援手,竟將兒子屍體洗淨,包覆毛毯後再以塑膠垃圾袋密封10多層,裝進藍色行李袋,利用深夜掩護,騎機車載到公墓,棄置在一處墓碑插香處。

檢警依許男2人說詞搜尋男童遺骸撲空,也從未接獲相關報案,檢方起訴指許男2人涉嫌在幼子旁共同吸食毒品安非他命,導致男嬰吸入毒菸躁動,加上2人吸毒後注意力下降,未能對幼子給予必要照顧,因而發生憾事。

法官審理認為,事隔多年,難以證明許男2人當時有無吸毒,或吸毒與男嬰死亡的關聯性,但新生兒無翻身能力,不得趴睡以免窒息,「乃眾所周知之事」,許男2人沒留意照顧,對幼子之死確有過失責任,且2人在發生憾事後,為逃避刑事追緝,竟輕率遺棄幼子屍體,實有不該。

不過法官考量黃女當時是22歲的新手媽媽,缺乏照顧嬰幼兒的完整能力和支持系統,一、二審均輕判黃女過失致死罪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遺棄屍體罪判刑8月須入監,黃女在二審判決後沒上訴已先定讞。

許男主張自己罹患胃惡性腫瘤須治療,請求輕判,一、二審都指許男較黃女年長10歲,有較豐富的智識與照護義務,遺棄屍體情節也比黃女重,均判許男過失致死罪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遺棄屍體罪判刑10月須入監,許男認為不公平,針對遺棄屍體罪上訴,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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