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閃避違停貨車 慘遭公車撞死

出版時間 2017/07/14

台北客運一名潘姓司機今年4月駕駛925路公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時,右前方一名王姓機車騎士突然變換車道靠向公車,立即鳴喇叭警示,但騎士為閃避前方違停的小貨車,已經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和空間,最後仍遭公車撞死,新北地檢署根據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肇責鑑定報告,認定騎士變換車道雖是肇事主因,但公車和違停小貨車駕駛也有肇責,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2人起訴。

起訴指出,駕駛925路公車的潘姓司機(23歲)今年4月11日下午6時許,載客行經蘆洲三民路時,前方一名王姓騎士為繞過一台停在機車格旁的小貨車,因而變換車道向左至外側車道。
 
後方的潘姓司機見狀即鳴喇叭警示騎士,不料當下騎士右側面對小貨車、後側又有公車而來,一瞬間再無空間、時間反應,仍遭後方公車撞上,造成骨盆嚴重骨折,送醫後不治。
 
司機到案後稱,當日見騎士正在變換車道時,有趕緊鳴喇叭警示,但公車的右側仍然撞上騎士;違停的小貨車黃姓駕駛則稱,自己為修冷氣的裝修師傅,當天到三民路到府裝修,為等另名同事上車,才把貨車停在該處。
 
車鑑會調查報告則指出,騎士變換車道是雖肇事主因,但公車司機和冷氣師傅均是肇事次因。
 
檢方因此以車鑑會報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違停的黃姓駕駛和潘姓司機。(葉晴煦/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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