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女友擁小鮮肉開山刀猛砍 狠男遭囚6年

出版時間 2017/07/13
王男不滿女友結交鮮肉男友,持刀猛砍遭判刑。資料照
王男不滿女友結交鮮肉男友,持刀猛砍遭判刑。資料照

又見恐怖情人!新北市一名醋男王偉哲(28歲),今年大年初一接到女友說要分手的簡訊,事後發現女友疑有新歡,今年2月19日晚間,怒攜開山刀到女友家門口,正好撞見新歡載女友返家,新歡嗆:「她現在跟我在交往,你不要來亂!」醋男暴怒嗆聲,「沒關係,我一命抵一命!」揮刀亂砍新歡,新歡身中五刀傷重送醫,女友勸架也被割傷。今天地院判決出爐,判陳男6年徒刑,仍可上訴。
 
法院調查,王偉哲家住汐止,與從事金融業的陳姓女友(25歲)交往6年來分分合合,後期因王男經常無業在家,時常跟女友要錢吃軟飯過活,女友的父母也反對2人交往,女友今年過年期間,傳簡訊跟王提分手,卻馬上跟莊姓小鮮肉交往(23歲),因此埋下殺機。
 
判決書指出,王男今年2間前往女友家談判,撞見陳女與莊男狀似親密,日隔幾天深夜十一時許,帶著開山刀再度到陳女家要問清楚,而莊男剛好送陳女返家,見王嫌馬上宣示主權「她現在跟我在交往,你不要來亂!」此舉惹禍王男,從羽絨外套抽出預藏開山刀,往情敵猛砍。
 
王男揮刀對莊男一陣亂砍,莊男臉、頭及胸部被砍5刀,倒在地上血流不止,陳女勸架及父親都到場攔阻,莊男大喊:「沒關係,我一命抵一命!」女友也被劃傷手腕,警方獲報趕抵制止,王嫌還持刀在旁看著,陳女則心急哭喊:「快送我男友去醫院!」王男遭移送法辦,今年4月遭檢方起訴。
 
王男向法官坦承犯行,表示不滿女友才分手又結交新男友,「這口氣嚥不下去。」情緒激動才會犯案。今天法院宣判,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有期徒刑6年,仍可上訴。(突發中心陳偉周/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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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向法官表示,「這口氣嚥不下去。」情緒激動犯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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