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再審 鄭性澤:非常厭惡警察刑求

出版時間 2017/07/13
鄭性澤今為殺警再審案出庭。許淑惠攝
鄭性澤今為殺警再審案出庭。許淑惠攝

(更新:新增審理進度)

台中高分院今開庭審理豐原十三姨KTV殺警再審案,傳喚15年前涉嫌槍殺警員蘇憲丕曾被判死刑定讞的鄭性澤,並首次傳喚事發時在場的4名證人梁漢璋、張邦龍、蕭汝汶、吳銘堂。梁漢璋證稱槍戰全程與鄭緊靠在ㄧ起,鄭沒有起身也沒有移動位置,證詞對鄭非常有利。
 
另名事發時坐在羅武雄左手邊的張邦龍也證稱,看見紅外線掃來掃去,羅動手拿槍,他立即趴下躲子彈,沒有感覺有人越過他或靠近他,接著聽見一連串槍聲,沒有看見鄭性澤開槍。
 
他陳述警員將他雙手反銬、矇眼,罵他是「畜生」刑求取供,一直問了他5個小時,直到他答稱「看見鄭性澤朝警察開槍」才結束。
 
張邦龍表示,他警訊時因被刑求而說了「警察要的答案」,檢察官偵訊時他即表示是警察要他說的,事實上他並沒有看見鄭開槍,也驗傷證明被刑求才做出對鄭不利的供述。
 
今天庭訊共傳喚4名證人,檢審辯不放過任何細節,仔細訊問證人還原事發情況,現場有不少法律系學生和冤平會人員旁聽。

中場休息時,鄭性澤說,心情很緊張,他們(指證人)最清楚當天的情形,聽見有人被刑求、被罵畜生,他很難過,非常厭惡警察這種行為。
 
鄭性澤也表示,目前在餐廳工作,日子過的平順;律師邱顯智說,鄭原本的個性就是很開朗、很風趣,他已經慢慢回復原本的樣子;而鄭母和弟弟也出庭關心,鄭母表示,他能回來讓她很滿足。
 
鄭的辯護律師訊問第一位證人梁漢璋時,要求與鄭當場模擬槍戰時2人緊靠的位置,審判長同意並指示拍照,梁表示,事發時燈光全暗,只剩螢幕光影,2名警員進入,站在螢幕前的警員拿紅外線全場掃瞄,接著就聽見ㄧ連串鞭炮聲響。
 
而那時他則雙手抱頭靠右傾,與鄭靠在ㄧ起,手肘壓著鄭的肩膀,沒感覺鄭有起身或移動。梁漢璋做證時間長達2小時,檢審辯逐ㄧ針對當年他的供詞加以釐清和比對。
 
梁也表示,槍戰前有看見鄭性澤起身前傾和共犯羅武雄交頭談話,及交付ㄧ個黑色的東西給鄭,但是何物並不清楚。
 
檢察官為確認槍戰發生時,羅武雄對著酒瓶和天花板開槍的槍把顏色,當場提示查扣的4把槍讓梁漢章指認,梁無法辨認。
 
庭訊結束後,梁漢璋針對他指證槍戰過程與鄭緊靠的證詞受訪表示:「對於此案的感受是,沒有的事情,怎會弄那麼久,事實是很清楚的。」(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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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3:26
更新時間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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