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摳腳的手拿檳榔 男遭追打成荖濃溪浮屍

出版時間 2017/07/12

(更新:增加動新聞)

上月16日,高雄市六龜荖濃溪畔驚見一具男性浮屍,警方追查發現死者江姓男子,落水前曾與當地多名男子相約談判,江男疑遭眾人追打,逃逸時不慎摔落水勢湍急的荖濃溪而不幸溺斃,而衝突原因竟是因為有人用摳腳的手拿檳榔。
 
高雄市警局六龜分局偵查隊長鄭育昇表示,上月16日有撿拾石頭的民眾在六龜大橋下游處河床發現一具浮屍,死者死亡多日,屍體腐爛長蛆身分難辨,死亡原因也難以釐清。
 
警方說,浮屍消息很快在地方上傳開,警方聽聞當地民眾耳語死者可能就是當地江姓男子(27歲),江男曾與當地李姓男子等人發生肢體衝突並在街上追打,循線深入追查。
 
鄭育昇說,經追查發現江姓死者案發前曾在網咖向主嫌李姓男子(30歲)索取檳榔,但李男卻使用摳腳後的手拿取檳榔,引起江男不悅,李也不爽,於是在6月8日晚間糾眾約出江男,並沿路追打。
 
警方說,李嫌等人供稱江姓死者是在逃逸過程不慎失足落水導致溺斃,但檢警對李嫌等說法仍持保留態度,目前全案朝傷害致死方向偵辦。

律師吳春生說,該案因致死原因不同,恐涉及三個不同罪名及不同刑責。吳春生說,江男遭李嫌等人追打,若在追逐逃跑過程不慎失足,李嫌等人恐涉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過失致死罪嫌。若江男在逃跑過程因遭毆打導致喪失正常活動力、判斷力等而失足落水死亡,則兇嫌則可能涉及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傷害致人於死罪。而若江男是遭人毆打致死後再丟入水中,則嫌犯就涉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殺人罪。(劉智維/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 1117
更新時間 1543

 【小編推薦,大家都在看......
大叔ko兩大媽 原因和結果都很瞎
行車糾紛拿西瓜刀 嗆「沒給你死就算不錯」

小編推薦 更多好看新聞……
惡女嗆「跛腳是報應」 肘擊身障男害重度憂鬱
保鮮膜惡作劇封路險勒頸 警方偵辧查2男
忘記機車停在哪? 熱心女警冒雨助尋回
 

江姓死者落水後,八日被撿拾石頭的民眾發現。翻攝畫面
警方帶李嫌(白衣)重回現場模擬。翻攝畫面
警方將李嫌(左前黑衣)等人解送橋頭地檢署。翻攝畫面
警方查扣李嫌等人追打江姓死者時使用的瓦斯槍。翻攝畫面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