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動新聞判決理由)
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指控名主播陳雅琳2014年在三立新聞台播報時,未經查證以「門神」等語,指他要求連勝文於市長選舉期間,不得批評頂新集團魏應充家族,嚴重損害他名譽,因此提告要求陳賠償1元並在《蘋果》等4報道歉。一審認為陳適當評論可受公評之事,且已盡合理查證義務,前年判金敗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逆轉改判金勝訴,判陳雅琳賠1元,但不用登報道歉。金仍可上訴。
高等法院認為,陳雅琳聲稱相關評論的依據是前立委蔡正元接受媒體訪問所說的訊息,但蔡正元實際上並沒有提到金溥聰指示他人打電話給連勝文,要連不可批評頂新,而陳雅琳基於不實訊息發表金溥聰是頂新門神等評論,令人直接對金溥聰產生負面評價,不能算是適當評論,且陳沒有合理查證,也沒呈現正反雙方意見,並無平衡報導,不過陳後來在其他時段有播報總統府澄清聲明,有減輕金的名譽損害,因此判決陳雅琳僅須依照金溥聰請求,象徵性賠償1元,無須登報道歉。
金溥聰提告指稱,陳雅琳2014年12月17日在三立新聞台「台灣大頭條」新聞時段,提及「難道總統府那個馬金真的是頂新魏家的門神嗎?」「總統府那邊金溥聰派來的......副秘書長林德瑞打了個電話給連勝文的好朋友就跟他講,你不能批頂新,你只能講食安」等語,但這些都不是事實且嚴重貶損他名譽,因此向陳象徵性求償1元並要求道歉。
陳雅琳則辯稱,該報導由她引言,之後播放蔡正元等人受訪內容,13分鐘報導中,約2/5時間替反方進行平衡報導,當時除了三立,還有6、7 家新聞媒體依據立委蔡正元受訪內容,提出相關質疑,且三立的報導並未直指金溥聰指示林德瑞打電話給連勝文。
一審認為,頂新集團爆發疑似黑心油事件,牽涉國民健康,政府處理態度與公共利益有關,是可受公評事項,至於陳雅琳說:「難道總統府那個馬金真的是頂新魏家的『門神』嗎?」等語,依據是週刊報導蔡正元受訪說,連勝文參選台北市長期間,國民黨副秘書長林德瑞曾致電連勝文好友李德維,由李德維將電話轉給連勝文,電話中林德瑞要求連勝文不要批評頂新魏家,且蔡認為背後下指導棋的老闆「不是金溥聰或馬英九,還有誰?」
法官認為陳雅琳評論政治當權者的言論,是依據蔡正元受訪及其他媒體相關報導,且她相信這些消息來源的可信度,已盡媒體合理查證義務,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就算言論與事實不盡相符,也沒有違法,因此判陳雅琳無須賠償道歉。(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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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0:53
更新時間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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