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陪酒日賺2千 竟說「比打工好賺」(動畫)

出版時間 2017/07/03

 
屏東警方前天破獲一間小吃店僱請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其中未成年少女「小琪」(化名)被帶出場後,還遭網友性侵。
 
內埔警方去年12月接獲一件性侵案通報,國中輟學的「小琪」(15歲)為想多賺錢,在朋友介紹下,到外號「阿美姐」的廖姓婦人(54歲)內埔鄉的小吃店坐檯陪酒。某日「小琪」被酒客包場帶到汽車旅館,酒客離去後,「小琪」電話連絡熟識的孫姓網友到汽車旅館碰面,該網友卻帶著摻有毒品的咖啡到場,「小琪」飲用後遭性侵得逞。
 
警方事後查出「小琪」在廖婦開設的小吃部陪酒,且該小吃店在業界以敢玩出名,以「想賺大錢嗎?」等引誘中輟及未成年少女兼職。業者對少女備有教戰守則,如遇警方臨檢就躲到緊急避難的小包廂、客人問年齡一律說20歲,還鼓勵陪酒女侍讓客人包場。
 
3名未成年少女中,2人為輟學少女由社政單位安置、另名少女由家長帶回,全案警方依妨害風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廖姓女業者帶回偵辦。
 
內埔分局偵查隊長葉士傑說,「小琪」告訴警方,只是被摸手摟腰,陪客人吃喝,每天就能賺兩千多元,比外面打工好賺多了。這樣的偏差觀念令警方搖頭,並將再追查是否還有少女受害。(陳宏銘/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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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業者僱請未成年少女坐檯陪酒,被帶回偵辦。翻攝畫面
警方到小吃店內搜索。翻攝畫面
僱請未成年少女陪酒的小吃店外觀。陳宏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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