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蔡進男攝
基市24歲游姓男子,在友人搓和下認識19歲美眉,今年3月初,游與陳姓友人等4人,相約在中山區虎仔山一間咖啡廳碰面,兩人相談甚歡,2個小時後, 4人遂一同前往游家,繼續喝酒聊天,當晚被害女子就留在游家睡覺。猴急的游男認為機會來了,以為對方對他有好印象,竟伸手撫摸美眉,但因動作粗魯,讓被害女子感到很不舒服。隔天,年輕美眉返家後,向前男友訴苦,2人都認為游男舉動,太不應該了,於是報警對游男提出乘機性交猥褻告訴。
檢警調查,當晚在被告家中,共有4個人,如果被害人感到被欺侮時,應可大聲呼叫,請求其他友人主持公道,甚至馬上離開,但女子不但沒有呼叫,還繼續留宿到隔天,4人還一同吃完早餐飯,才各自返家,難以証明游男是在違背被害人意願下,伸手猥褻的,罪証不足,游男涉乘機性交猥褻罪嫌,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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