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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今年5月3日的苗栗縣竹南鎮鄧姓婦人慘遭割喉慘案,檢警案發後2天迅速逮獲兇嫌吳永明。檢方痛斥吳只為籌措3萬元易科罰金,想要免除牢獄之災,竟想要隨機行搶,對素昧平生的婦人痛下殺手,縱使死者垂死前求饒,仍慘遭刺殺喉嚨、胸部等致命部位,其手段殘暴之極,令人髮指,檢方今天依強盜殺人罪嫌將吳提起公訴,並順應家屬要求,向法院求處死刑。
檢方調查,吳永明(37歲)先前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法院判處拘役50日確定,經檢察官准予易服社會勞動,然仍有拘役30日未完成履行,吳為籌措3萬元來易科罰金,竟回到老家竹南鎮,隨機挑選強盜目標。死者鄧婦兒子原定7日參加苗栗縣桐花婚禮,她卻在3日赴農田噴藥除草時,遭吳持利刃從頸部割喉1刀,背部也有3處刀傷,棄屍農田旁的排水溝。
檢方說,吳在5月3日15時30分許,騎乘機車前往苗栗縣竹南鎮隨機尋找犯案目標,在該鎮崎頂里濱海產業道路,見鄧姓婦人(65歲)忙完農事,欲騎機車離開,到她身旁向其索討金錢,她不予理會,吳竟惱羞成怒,基於殺人犯意,將鄧推倒,並取出其機車置物箱內的尖刀1把,陸續刺殺、割劃鄧頸部、胸部及其他身體各處,致她因出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死亡。
警方清查鄧婦交往單純,身上無攜帶財物,衣著也完整,排除仇殺和財殺,案發後透過一支監視器畫面,鎖定吳嫌機車案發前多次在附近徘徊,後來確認車主是吳嫌,因為他2006年由偷變搶,持刀朝被害人割喉致人重傷,遭判重刑,5年前才出獄,鎖定他就是兇嫌;5日20時許,在桃園市蘆竹區拘獲吳嫌,並扣得尖刀1把及作案當時所著球鞋,DNA報告7日出爐,證實吳是命案兇嫌,被法官裁定收押迄今。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偉逸說,審酌被告與死者素昧平生,無何嫌隙、糾紛,僅為圖以3萬元易科罰金,竟以拖行死者、尖刀割頸方式虐殺死者,死者經被告以尖刀割頸瀕死之際,以餘力向被告求饒,被告仍未放手,其手段殘暴之極,令人髮指。蔡說,死者家屬強烈要求兇嫌應該判決死刑,而強盜殺人最重本刊即是死刑,檢方今天起訴,向法院求處判決死刑。(楊永盛/苗栗報導)
出版時間:10:20
更新時間: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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